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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赣州市水利建设项目评审验收专家库专家增补及在库专家资格复核清理的通知

访问量: 附件1:赣州市水利项目评审验收专家库专家申请表.docx 附件2:赣州市水利项目评审验收专家库入库专家花名册.docx


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利建设项目评审验收专家的监督管理,优化和充实评审专家队伍,保障水利技术评审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重新征集水利建设项目评审验收专家库,对已入库专家进行复核,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清理,同时增补新的专家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坚持原则,讲政治、守法纪,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认真、公正、廉洁地履行评审职责。

(二)熟悉相关水利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和法规政策,熟悉本领域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责任心。

(三)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从事水利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如:具有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等)。

(四)不满70周岁(出生日期在1953年315日后),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现场查勘及技术评审工作。

(五)非在职国家公务员,并长期在赣州市境内工作或居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业范围

根据水利项目评审工作开展需要,入库专家专业范围拟分为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及金属结构、水文水资源(含水资源保护)、工程地质、工程造价、水土保持等6个水利类相关专业。申请入库专家可根据自身条件填报一个最擅长的主专业方向,同时可填报若干熟悉专业方向。

三、申请材料

项目评审验收专家库专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采取专家个人自愿申请方式,在职人员应当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各单位负责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赣州市水利项目评审验收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专家申请表),并签署意见及盖章(退休专家交原工作单位),汇总后统一填写《赣州市水利项目评审验收专家库入库专家花名册》(附件2,以下简称花名册)。

申请入库专家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一)专家申请表;

(二)身份证;

(三)学历证;

(四)职称证;

(五)注册证;

(六)社保缴纳证明(以“电子社保卡”的“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为准),已退休人员提供原退休单位盖章证明。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廉洁自律、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阅历等方面进行认真把关,真正做到报送政治思想过硬、学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有较高知名度、行业和社会公认的优秀水利专家入库。

(二)已在库专家需按申报要求重新提交材料,经复核不符合专家资格条件的将进行清理。

(三)本次申请材料由专家申报单位统一报送,也可由专家个人报送。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315日,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征集到的专家进行审核,通过后予以入库,原专家库名单自新专家名单入库后自动废除。

(四)本通知在赣州市水利局网站发布,专家申请表及花名册请从网站(http://slj.ganzhou.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填报。

(五)纸质版申请材料报送至赣州市水利局建管科(长征大道市政中心北楼1111室),并携带证书原件现场审核;电子版申请材料(彩色扫描件)及花名册同时发送至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芳婷0797-8996465

  箱:gzsljgk@163.com

附件:

1.赣州市水利项目评审验收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赣州市水利项目评审验收专家库入库专家花名册     

                           赣州市水利

                          202329

抄送: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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