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赣州市委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民盟赣州市委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民盟赣州市委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民盟赣州市委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民盟赣州市委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民盟上级组织的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2、切实履行民主党派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
3、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政部门培养、选拔和推荐有代表性的盟员到人大、政协和政府作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参与改革开放社会实践,为发展地方经济献计出力。
5、组织盟员调查研究,参与多种形式的咨询服务活动。
6、维护盟员和联系人士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的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合理要求,协调关系,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7、完成党政部门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民盟赣州市委会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民盟赣州市委会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5人。实有人数8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人,行政在职人数5人;退休人数小计3人。
第二部分 民盟赣州市委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23 年度) | ||||||
部门名称 | 中国民主同盟赣州市委员会 | |||||
当年预算情况(万元) | ||||||
收入预算合计 | 173.06 | |||||
其中:财政拨款 | 148.06 | 其他经费 | 25 | |||
支出预算合计 | 173.06 | |||||
其中:基本支出 | 136.06 | 项目支出 | 37 | |||
年度总体目标 | 目标1: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认真履行参政党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确保单位日常运行经费合理支出。 目标2:开展好思想宣传及调研工作,增加民盟组织影响力和感召力,推进自身建设,提升新时代参政党能力建设。 目标3:积极开展民盟社会服务活动,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 |||||
年度绩效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
产出指标 | 产出指标 | 开展社会服务、乡村振兴帮扶工作 | 3次 | |||
社情民意信息10件以上 | ≥10件 | |||||
专题调研2次以上 | ≥2次 | |||||
质量指标 | 提高调研报告质量 | 达成% | ||||
社情民意信息报送率 | 达成% | |||||
时效指标 | 各种上报资料及时有效 | 100% | ||||
各种教育培训工作及时完成 | 100% | |||||
成本指标 | 开展社会服务经费 | 1万元 | ||||
机关运行经费 | 145.06万元 | |||||
开展保文爱卫活动经费 | 0.5万元 | |||||
乡村振兴帮扶经费 | 1万元 | |||||
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费 | 0.5万元 | |||||
开展调研经费 | 25万元 | |||||
效益指标 | 效益指标 | 为我市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献计出力 | 100% | |||
相关建言献策被采纳 | 100% | |||||
社会效益指标 | 调研课题增长率 | 100% | ||||
提升民盟服务水平 | 100% | |||||
生态效益指标 | 支持生态保护,禁止使用一次性产品 | 100% | ||||
积极投身保文爱卫活动中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无投诉 | 100% | |||
盟员满意度 | 10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民盟赣州市委会业务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29-中国民主同盟赣州市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中国民主同盟赣州市委员会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2 | ||
其中:财政拨款 | 12 | |||
其他资金 | 0 | |||
上年结转 | 0 | |||
年度绩效目标 | ||||
目标1: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认真履行参政党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确保单位日常运行经费合理支出。 目标2:开展好思想宣传及调研工作,增加民盟组织影响力和感召力,推进自身建设,提升新时代参政党能力建设。 目标3:积极开展民盟社会服务活动,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开展调研经费 | =2万元 | |
机关运行费 | =22万元 | |||
社会成本指标 | 开展社会服务经费 | =2万元 | ||
乡村振兴帮扶费 | =2万元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开展保文爱卫活动经费 | =1万元 | ||
公共机构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费 | =1万元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专题调研次数 | 2次 | |
社情民意信息 | 10件 | |||
开展社会服务、乡村振兴帮扶哦工作 | 2次 | |||
质量指标 | 提高调研报告质量 | 达成 | ||
社情民意信息报送率 | 达成 | |||
时效指标 | 各种上报资料及时有效 | =100% | ||
各种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及时完成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相关建言献策被采纳 | 100% | |
为我市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献计出力 | 100% | |||
社会效益指标 | 调研课题增长率 | =100% | ||
提升民盟服务水平 | 100% | |||
生态效益指标 | 支持生态保护,禁止使用一次性产品 | =100% | ||
积极投身保文爱卫活动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广大民盟盟员满意度 | =100% |
第三部分 民盟赣州市委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民盟赣州市委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73.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37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2023年基础绩效资金列入部门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82万元;其他收入25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4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民盟赣州市委会支出预算总额为173.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37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2023年基础绩效资金列入部门预算。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6.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5.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8万元;项目支出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9.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4万元。其他支出25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2.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民盟赣州市委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48.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8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2023年基础绩效资金列入部门预算。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6.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5.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8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6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民盟赣州市委会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民盟赣州市委会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0.6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58万元,增长20.99%。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2万元,其中:货物预算0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1.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台。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民盟赣州市委会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173.06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3年民盟赣州市委会部门预算安排项目2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37万元。
(十)重点项目:业务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积极开展民盟社会服务活动,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2)立项依据:市办字【2000】35号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民主同盟赣州市委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
(3)实施主体:民盟赣州市委会
(4)实施方案:组织建设:建设好“盟员之家”工作;开展新盟员培训工作;参政议政:开展统战大调研工作;完成集体提案工作;开展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中标盟省委调研课题;思想建设:开展各项培训学习活动;社会服务:开展文化惠民工作;开展法律咨询工作;开展捐资助学工作。
(5)实施周期:2023年
(6)年度预算安排:12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成本指标:开展调研经费=2万元
机关运行费=22万元
开展社会服务经费=2万元
乡村振兴帮扶费=2万元
开展保文爱卫活动经费=1万元
公共机构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费=1万元
产出指标:专题调研次数2次
社情民意信息数量10件
开展社会服务、乡村振兴帮扶工作2次
提高调研报告质量达成
社情民意信息报送率达成
各种上报资料及时有效100%
各种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及时完成100%
效益指标:相关建言献策被采纳100%
为我市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献计出力100%
调研课题增长率100%
提升民盟服务水平100%
支持生态保护,禁止使用一次性产品100%
积极投身保文爱卫活动100%
满意度指标:广大民盟盟员满意度=100%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民盟赣州市委会“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8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2.87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用于民主党派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社会实践、成员培训及接待交流、兼职副主委活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参政议政(项):指反映用于民主党派为参政议政等履职所进行的调研、培训、会议、差旅等方面的支出。
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主要用于机关干部教育培训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对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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