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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赣州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应急采购备案结果的通知(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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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深化医疗保障“放管服”制度,规范我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应急采购行为,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同意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应急采购医用耗材的批复》(赣医保函〔2021〕3号)、《赣州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应急采购备案工作暂行办法》(赣市医保字〔2021〕2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现将医用耗材应急采购备案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附件:赣州市耗材应急采购备案结果(第一批)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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