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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 8月20日截止!2023年江西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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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贯彻落实《江西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赣科发政〔201980号),加快我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西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的通知赣科发政字202364),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赣按规定登记、审批,从事自然科学研究与开发以及技术转移转化、衍生孵化、科技服务等活动,采用多元化投资,按照营利性和非营利性规则运作,无行政级别、无固定编制,研发经费稳定,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

1.企业类。由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主体创办主要从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科技企业孵化等活动并在工商注册的企业法人。

2.无固定编制事业单位类。国内外知名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与地方政府及各类产业园区、开发区、管委会共建由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审批设立无固定编制的事业单位法人。

3.社会服务机构类。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移转化、技术咨询服务等活动,在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法人。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在江西省内注册,具有企业、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等性质的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面向市场,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江西,注册运营1年以上。

2.业务发展方向明确。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主营业务以研发活动为主,具有明确的研发方向和清晰的发展战略,在前沿技术研究、工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与孵化育成等方面有鲜明特色。

3.灵活开放的体制机制。

1)健全的管理制度。具有现代的管理体制,拥有明确的人事、薪酬、行政和经费等内部管理制度。

2)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市场化的决策机制、高效率的成果转化机制等。

3)灵活的人事制度。包括市场化的薪酬机制、企业化的收益分配机制、开放型的引才和用才机制等。

4.具备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基础条件。

1)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0%

2)在职研发人员占在职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

3)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的科研仪器、设备和固定场地。

4积极参与创新联合体,为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

5.良好的研发创新能力及效益

13年承担过至少1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

23年成果转化收入100万元以上

3)近3年获得科技金融、社会资本支持或孵化科技型企业。

三、提交材料

新型研发机构认定需提交以下材料:

1.省新型研发机构申请表;

2.诚信承诺书(申报单位);

3.管理制度材料(包括申报单位章程、合作协议、人才引培、薪酬激励、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管理、研发经费核算等制度

4.运营情况材料(包括最近一个年度的工作报告、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会计报告、研发人员清单、单价10万元(含)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单价1万元(含)以上的基础软件、系统软件清单);

5.研发情况材料(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研发活动情况说明、3立项的科研项目清单及佐证材料参与创新联合体批文、获得科技金融支持、社会资本支持的佐证材料、近3科技成果清单、成果转化清单和孵化育成科技型企业清单)。

四、申报程序

1单位申报。市科技局通知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愿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在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系统(http://ywgl.kjt.jiangxi.gov.cn/)进行网上申报。

2市科技局对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提出推荐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审核。

3省科技事务中心负责统一受理,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负责相关业务管理工作

五、申报受理

(一)申报方式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新型研发机构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具体流程见附件1)。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全面推行电子印章使用。新型研发机构及推荐(主管)单位须按规定办理电子印章如未办理电子印章的,可前往服务网点办理;已办理电子印章的,直接按时间节点登录系统申报、推荐。

(二)截止时间

网上申报及审核截止时间:202382023时。

(三)业务咨询电话

吴世勇  0797-8991578

(五)系统技术支持及电子印章事项咨询

省科技信息研究所,联系电话:0791-86226025

电子印章事项咨询:行政事业类单位用章答疑QQ群号172195919。企业类单位用章答疑QQ群号855271960

附件:江西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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