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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赣州市中心城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3年)》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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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1日市城管局牵头起草《赣州市中心城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3年)》经第x次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并印发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0年11月27日,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镇)建设工作的通知》(赣建城〔2020〕53号),要求到2025年,全省20%左右的设市城市进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行列。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9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江西省暂无命名城市。

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创建生态园林城市。

2022年1月26日,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建城〔2022〕3号),要求已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县城)”且达到“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标准的,要积极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2008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以来赣州市不断在巩固和提高上下功夫,以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科学合理优化绿地空间布局,大力开展各类公园绿地建设,完善绿地配套服务设施,逐步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2021年成功通过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复查具有较成熟的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基础和条件

二、出台目的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赣州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学绿化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生动体现,是全面推进“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建设美丽赣州,提升城市综合实力的有力举措,也是建设人民满意幸福城市的内在要求。

、制定依据

《工作方案》主要依据一下文件制定: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镇)建设工作的通知》(赣建城〔2020〕53号);住建部重新修订并于今年1月6日正式出台的《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新办法申报评选流程、指标体系均发生变化,要求大幅度提高其中,包括八大项申报条件以及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风貌特色四大类十八项评选指标。

、主要内容

对照新的考核标准,我市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案包括总体要求、组织机构、主要任务、工作步骤、保障措施等五方面内容,细化各部门的任务分解,确保形成科学有序,通力协作、齐抓共建的良好局面。

(一)总体要求明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风貌特色四方面奋力攻坚,力争到2023年,我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助力赣州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后花园”和省域副中心城市。

(二)组织机构明确由市长为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成立赣州市中心城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城管局,负责创建工作具体事务

(三)主要任务根据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申报条件和评选标准要求,明确创建的主要任务,共五方面13项工作任务,每一任务均明确到责任单位。

1.完善园林绿化综合管理。健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配齐园林绿化专业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拓宽资金渠道,保障园林绿化建设维护资金投入,科学编制《公园体系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

2.提升生态宜居环境质量。推进各类城市绿地均衡建设,高质量推进朝阳公园、当塘公园、白鹭湖公园以及口袋公园建设;高标准打造“五江十岸”滨江生态绿廊,建设具有赣州特色的滨江慢行系统和滨江公共开敞空间,加快构建城镇绿道绿廊系统;丰富绿地乔灌木配比,积极推广乡土适生应用,开展生物多样性检测和普查工作,适时启动赣州植物园建设;

3.营造健康舒适生活环境。大力开展道路绿地建设,全面排查城市主干路、次干路、支路行道树现状,对未达林荫路标准的路段补植同等规格的乔木,培育一批林荫道路;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建设,因地制宜利用建筑屋顶、道路护栏、单位(小区)通透性围墙等,打造一批立体绿化精品项目加强居住区和单位绿化建设,积极开展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选工作。

4.构建安全韧性示范城市。强化城市水系湿地生态资源保护,统筹截污治污、生态修复,推进河流综合治理,消除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提升公园绿地避险功能评估并完善城市绿地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管理体系,完善绿地中的应急供水、供电、通讯、厕所、标志、消防救援等基本配套设施。

5.强化城市风貌特色保护。重视城市园林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建立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名录,加强城市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管理,明确养护责任单位,落实保护措施,定期检查、养护,严禁擅自移植古树名木;规范园林绿化工程用工管理,落实园林绿化用工持证上岗要求,定期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和技能竞赛,传承园林营造的技艺。

(四)工作步骤根据申报程序和评选时间安排,明确了创建准备阶段(2022525日前)、申报创建阶段(2022930日前)、省级初审阶段(20221230日前)、国家评审阶段(202312月前)、总结表彰阶段等五个阶段的时间安排和工作任务。

(五)保障措施分别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经费投入、严格督查考核加强舆论宣传个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

五、惠民利民举措

通过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不断提升生态宜居环境质量,营造健康舒适生活环境,构建安全韧性示范城市,强化城市风貌特色保护,真正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赣州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同时,将生态的理念融入到城市发展的各个层面,创造良好的设施环境、生态环境、旅游环境、营商环境,不断将赣州打造成为人人向往、客商青睐的宜居之地,既有利于完善城市的服务功能,也有利于提高城市的美誉度和吸引力。

解读单位:赣州市城管局

解读人:王建乐

咨询电话:0797-818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