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品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根据《赣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考评工作方案》(赣市建字〔2020〕57号)精神,近日,市财政向相关县(市、区)下达了2020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奖补资金1000万元。其中,一等奖为章贡区,奖励300万元;二等奖为赣县区、全南县,各奖励200万元,三等奖为上犹县、大余县、信丰县,各奖励100万元。自2021年年起,市财政按照市政府办印发的《赣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精神统筹安排资金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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