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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访问量:发布时间:2025-04-09 17:06来源:赣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字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省、市全会和全国、省、市两会精神,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破解难题、改进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在广泛征集课题的基础上,并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同意,赣州市社科联设立2025年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研究课题共8项,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相关选题还将推荐到省社科联,优先作为赣州市申报2025年的江西省社科基金地区项目。为做好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课题

1.社会治理共同体视角下赣州对标深圳规则规制改革的公众参与研究

2.公平竞争新规下赣州资本招商的合规转型与产业升级研究

3.赣州市打造全国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的对策研究

4.赣州市打造全国区域性文旅中心的对策研究

5.赣州市历史文化遗产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的长效机制研究

6.以市场为导向优化赣州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的策略研究

7.发挥赣南革命老区资源优势建设红色大模型语料库生产基地的政策路径研究

8.赣州市柑橘黄龙病防控中政府、企业与农户协同合作的机制研究

二、投标课题组条件

1.实行单位管理责任制。投标课题组必须依托于一个具体法人单位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须具备的条件:①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②设有科研和财务审计管理职能部门;③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抓实全过程管理,并承诺信誉保证;④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2.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课题组组长是项目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必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研究经验,近五年内无不良科研记录,并能承担思路、提纲和对策建议的提出等实质性任务。已承担江西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年度项目、专项研究项目、委托项目、省智库项目)的负责人,本课题先于其他已承担项目结项的,本课题不再推荐为江西省社科基金项目。

3.课题组成员中需至少有一名和课题研究方向紧密相关的地方党政部门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责是课题的初步把关和工作协调,主要负责对课题内容尤其是对策建议部分进行初步审核等,同时承担调研的联络、与相关部门的协调等任务,能够胜任课题组和地方各项工作的沟通。

4.所有课题组成员必须具备参与课题具体研究的时间和精力,并在申报书中签字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并公开通报。

5.本次招标不受理自选课题的投标。课题成果名称可由课题组自行拟订,但不能偏离选题方向。

6.有在研江西省社科项目的,若参与本次竞标,视作主动放弃申报2025年江西省社科基金地区项目。

三、课题有关要求

1.课题组必须严格围绕选定的课题方向,提高站位,树立问题意识、对策意识和创新意识,课题的研究重点应放在解决赣州实际问题上。

2.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课题组应开展充分调研,制定详细的调研计划,根据课题研究方向,制定3条以上的调研线路并开展实地调研,实地调研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天。为保证调研质量,开展调研应提前和市社科联沟通,赣州市社科联将视情况派员随同调研。

3.本批次课题成果形式主要为对策性研究报告。

4.中标结果发布后,中标课题组须和赣州市社科联签署协议,并于2025年8月15日前提交中期成果,接受市社科联组织的中期评审,根据专家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内容;于2025年10月15日前向市社科联提交1份3千-6千字的对策性研究报告。

5.课题成果需优先通过赣州市社科联专报呈报,发表或呈报上级的成果中要醒目标注“本课题系赣州市社科联重大课题,编号××”的表述。需自行呈报(发表)的,需先向赣州市社科联报告,提交呈报(发表)稿并征得赣州市社科联同意。

6.课题结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对策性研究报告取得国家领导人,或江西省领导,或赣州市党政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本文件中的“肯定性批示”,特指由领导对成果中的意见建议给予文字性肯定,批转相关领导、部门进行落实,可实现成果转化的话语,不含“阅”和圈阅、已阅,下同);②著作形式公开出版或在省级以上刊物紧扣课题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③成果取得多位赣州市党政副职领导肯定性批示并同时获得市直实际工作部门的具体采纳证明。

7.课题组获得各级领导或部门批示,需及时反馈给赣州市社科联。

四、课题申报和时间要求

1.课题申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

2.课题组在赣州市社科联微信公众号上自行下载申请书和活页。

3.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投标方须以计算机填写投标课题申请书及活页,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于截止时间前将1份纸质课题申请书、8份课题活页和电子文档报送赣州市社科联社科普及和学会工作部。

五、经费资助

课题经费按6万元-15万元/项进行浮动资助,具体标准如下。项目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1万元,通过中期评审后拨付1万元,课题结项后根据成果取得领导肯定性批示的等次情况(按最高等次计算,不累计),拨付相应剩余资助经费。

1.对策性研究报告的观点、内容取得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的,剩余经费按照13万元/项进行资助;

2.对策性研究报告的观点、内容取得江西省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剩余经费按照10万元/项进行资助;

3.对策性研究报告的观点、内容取得江西省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江西省党政副职领导、赣州市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剩余经费按照8万元/项进行资助;

4.对策性研究报告的观点、内容取得赣州市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或赣州市党政副职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剩余经费按照4万元/项进行资助;

5.通过中期评审,但未能按照以上要求结题的(即以专著或发表论文结题的),或者结题时间以签署协议之日起,超过1年的,不再拨付剩余经费;

6.未能通过中期评审的,不再拨付中期经费,并将通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

7.中期评审时未能按时提交阶段性成果的,以及成果和赣州无关或关系不大的,视作违约,将通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追回全部经费并报请省社科联将其列入地区项目申报黑名单。

8.课题立项评审、中期评审经费由中标课题组负担,从课题经费剩余经费中扣除(一般不超过4000元)。

9.赣州市社科联拨付经费前,课题组应开具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据。

六、评审原则及项目成果形式

研究课题评审实行公开、公平、择优立项的原则,采用专家组双向匿名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立项,每项课题只确定一个中标课题组。

七、其他

1.邮寄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市政中心双子楼北楼 412 室(邮编341000);联系人:谢颖、郭雨熙;联系电话:0797-8991222;电子邮箱:SL8991224@163.com。

2.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归赣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所有。

附件1:2025年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研究课题申请书

附件2:2025年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研究课题项目论证活页

赣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4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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