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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综合施策解决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推动土地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意见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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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单位名称

修改意见

采纳情况及说明

市纪委监委

第二部分第8点中“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信息情况通报制度、制止违法行为的联系配合机制”修改为“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信息情况通报制度、制止违法行为的联系配合机制”。

已采纳

市工信局

第二部分第6点中“由工信部门牵头开展“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差别化综合应用,结合主攻工业倍增升级、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采取市场置换、司法拍卖、异地搬迁、政府收回、低效提质等方式分类处置企业闲置低效用地,促进工业用地高效利用”修改为“结合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和节地增效要求,积极开展“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各地要优化和完善综合评价方法,探索评价结果差别化政策,采取市场置换、司法拍卖、异地搬迁、政府收回、低效提质等方式分类处置企业闲置、低效用地,促进工业用地高效利用”。

已采纳

市农业农村局

第二部分第13点中“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2年年底建成高标准农田426.47万亩;到2025年累计建成450万亩”修改为“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5年累计建成430万亩;到2030年累计建成450万亩”。

已采纳

赣县区

第二部分第7点中“加快制定公布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保障被征地农民土地财产权益”修改为“加快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土地财产权益”。

已采纳

第二部分第12点中“坚持以市场化方式显化耕地特别是水田的资源价值”修改为“坚持以市场化方式凸显耕地特别是水田的资源价值”。

已采纳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大余县反馈无意见。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统计局、章贡区、经开区、南康区、信丰县、上犹县、崇义县、定南县、全南县、龙南市、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瑞金市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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