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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发改委关于赣州中心城区绿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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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市发改投资字〔2021157



赣州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审批赣州中心城区绿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赣城投工程文〔202155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2021521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中心城区绿化提升改造工程专题调度会议纪要》(二十二)的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赣州中心城区绿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基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为实现中心城区园林绿化从“见绿”到“品质化”的提升,突出城市个性、提高城市品位,同意实施赣州中心城区绿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绿化改造面积约35000平方米,快速路及城市桥梁增加外挂花箱约25000米。主要对章贡区河套老城区及章江新区的城市对外门户节点、主干道、城市重要公园广场、桥体端头绿地、滨江绿地、桥梁及高架桥、围墙等场地增加以三角梅为主的彩化苗木品种。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约6500万元。具体投资数额在后续审批项目时进一步核定。

四、在后续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认真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并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明确建设资金来源、论证资金筹措方案、制定融资平衡方案。

(二)请按以上原则,开展赣州中心城区绿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抓紧落实规划选址、用地预审、节能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各项前期工作。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查。

五、如需对本批复内容进行重大调整,请按照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复手续。

六、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1年。请在有效期届满前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或在有效期届满2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有效期内未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52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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