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财经信息>政府投资项目

赣州市发改委关于易涝点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访问量:

赣州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易涝点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赣市政公用工程字〔202022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2020年城市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01号)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易涝点二期项目建议书》基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城区排水现状,解决城区内涝问题,同意实施易涝点二期项目(项目代码:2020-360700-48-01-032545)。

二、本项目主要对章贡区河套老城区八一四大道与栎木坑路交叉口、八一四大道云山路交叉口以东、青年路与环城路交叉口、红旗大道(明珠大酒店-人民医院段)车行道及赣二中周边、拜将台路、红旗大道(国光门前及南河路口)、宝福院路(云峰佳苑小区)等7个易涝点进行改造,包括铺设DN300DN1000排水管,建设检查井、雨水口、隔油池等设施,对部分淤堵管段进行清淤,拆除及修复破损路面、路缘石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341.66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本级财政出资。

四、请认真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充分论证资金筹措方案,制定融资平衡方案。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合规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未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的,不得开工建设。

五、请根据本批复内容,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项目报建审批手续、招标事项核准手续,并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和建设工作。

六、如需对本批复内容进行重大调整,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项目建议书内容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复手续。

七、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1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请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2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八、请严格按照国家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tzxm.jxzwfww.gov.cn)管理有关要求,通过平台申报办理项目审批相关手续并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九、请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http://kpp.ndrc.gov.cn)管理有关要求,于2020913日前将本项目填报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并于每月月底前更新完善项目有关信息。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81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