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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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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赣州市科学和技术局

主要职能

1、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研究提出科技促进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措施,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制订实施全市各类科技计划和重大科技专项与工程,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以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4、组织实施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措施,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5、负责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措施,指导和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相关工作,促进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指导和协调全市中小型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 6、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计划,制订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协调农村科技体系建设,组织科技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 7、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计划,制订相关办法,组织引导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指导赣南山区开发工程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相关措施、制定科技成果推广办法,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9、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创新体系布局。 10、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 11、负责科技奖励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建议,组织实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各类计划和创新团队建设。 12、制定科普规划,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规范性文件并做好协调管理工作,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国防科技动员工作。 13、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措施,组织协调全市科技外事工作,负责政府间双边和多边及国际组织间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市、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学技术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市国防科技动员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行政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安全保密、信访、科技宣传、政务公开、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等工作;负责本部门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科技监督检查和科研诚信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动员工作。 (二)高新技术科 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承办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和管理;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等科技园区建设;负责高新技术相关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参与拟订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编制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组织科技专项预算的评估评审,并监督预算的执行;牵头组织实施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负责大型科学仪器装备管理,推进科技资源共享;承担实验动物出口审批和实验动物工作单位从国外进口实验动物原种登记单位指定工作。 (三)发展计划科 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市重大科学工程的建设规划,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协调规划和计划的实施;牵头编制市级科技计划指南;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各类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基础研究及重点新产品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负责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协调指导科技信贷、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服务;承担相关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工作。拟订科技创新发展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承办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的相关事宜;负责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督促全市科技系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推进依法行政。 (四)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与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指导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指导农业科技园区的相关工作;承担组织科技下乡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协调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将安全生产科技专项规划纳入科学技术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技术的研究、开发与示范,支持科研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动安全生产科学技术进步。 (五)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 拟订科技成果、技术市场管理的措施和规定;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和科技保密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承担科学技术奖推荐、科技展览、技术成果交易会的组织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科技成果评价、示范、推广,与有关部门共同管理技术出口工作;归口管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研究提出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布局规划建议,拟订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办法,编制重大科技专项计划指南,审核计划实施;提出综合平衡、方案调整和相关配套政策建议,跟踪和监督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重大专项评估和验收。 (六)引进国外智力与科技合作科 提出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科技人才创新平台建设;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发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市、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国际、国内科技合作计划;承办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拟订全市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外国优秀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承担全市“一村一品”引智工作协调小组日常工作。(七)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八)纪检组 为市纪委的派驻机构。
直属单位   赣州市科技创新中心,为市科学技术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指导全市科技服务业发展,开展科技政策研究、科技统计分心,促进科技金融、创新成果推广、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培育等职责。

单位地址

赣州市政中心南楼6楼

邮政编码 341000
联系电话、传真:

0797-8991580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邮箱 kjj615@163.com 网站地址 http://kjj.ganzhou.gov.cn/
主要领导

郭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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