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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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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要职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房地产行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节能与科技进步、市政公用事业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有关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安排。
(三)承担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落实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四)负责拟订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的措施,拟订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贯彻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实施意见;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提出房地产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产测绘备案及应用、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等规章制度的执行监督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负责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与直管公房经营的监管。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参与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管理;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
(七)负责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市场准入、设计方案招标投标、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监督管理城乡及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
(八)负责监督管理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承担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工程验收工作。承担编制中心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提出中心城区年度城建项目初步计划;负责组织检查项目计划任务执行情况。
(九)负责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综合管理城镇供水、燃气设施建设及运行工作。
(十)承担指导规范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特色小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示范镇建设。
(十一)负责全市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十二)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三)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四)指导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目录: 序号 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1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会务,信访综治、政务公开、对外宣传、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综合性文稿起草、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复议等法律事项。 蓝朝明 负责人 0797-8225170 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
2 计划财务审计科     承担机关预决算、财务核算和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和各类资金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等工作。 何宗兰 科长 0797-8227487 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
3 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继续教育、培训、职称、职业技能鉴定、非学历管理等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和科级干部的选拔、考察、任用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工作。 张占凤 科长 0797-8285560 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
4 住房保障与房屋征收管理科(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房改工作、公积金管理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政策与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和公积金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负责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与直管公房经营的监管;负责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协同市自然资源部门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和中心城区房改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监管。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行业管理、房屋征收评估报告鉴定以及中心城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配套文件的拟订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刘丽娟 科长 0797-8223513 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
5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物业管理科)     负责指导和推进全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机制;负责指导建设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自然资源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组织实施全市国有土地城镇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规划、计划;参与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经营工作;负责全市房产测绘及其成果应用的监管;承担中心城区房产测绘及其成果备案管理;负责中心城区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管理、规范和培育及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等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等行业资质监管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体系建设;编制房地产形势分析报告;承担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及项目管理;承担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中心城区商品房交易、租赁、抵押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物业管理政策及配套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物业管理服务市场,建立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负责对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质量保修金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指导市房地产业协会和物业协会工作。 曾庆熙 科长 0797-8287009 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
6 建筑业监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综合负责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拟订规范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建筑业及建筑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对全市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勘察设计机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的动态监督管理;承担施工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备案以及各类房屋及其附属建筑、市政工程项目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对质量情况及施工现场标准化、安全生产情况、全市各类房屋安全鉴定进行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对建筑市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陈小流 科长 0797-8287098 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
7 市政项目管理科     承担编制中心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承担组织检查项目计划任务执行情况;负责项目计划年度目标考核;协调、督促中心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 唐仕俊 科长 0797-8225170 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
8 城市建设科     拟定全市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城镇供水和燃气行业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供水、燃气行业的监督检查;负责城乡建设行业统计工作。承担市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钟强 城建科科长、主攻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0797-8278879 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
9 村镇建设科     拟定全市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镇、乡、村庄建设;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全市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示范镇建设。承担市小城镇建设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含传统村落)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韩 涛 科长 0797-8244658 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
10 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科(工程抗震办公室)     负责制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进步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开发、实施和引进;参与指导新型绿色建筑材料的管理;推广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指导科技成果的鉴定转化推广;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贯彻勘察设计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措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防灾减灾工作。 周阳春 科长 0797-8279913 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楼
1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验科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国家、省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有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制度;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并组织培训;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负责指导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依法执业,落实主体责任或审查责任,强化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监管;负责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事故和投诉的调查处理;负责依法查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中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行为,查处施工中违反消防法规、规章或技术规范、标准的行为;对建设工程施工使用的消防产品和装修装饰材料依法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吴进辉 科长 0797-8278876 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楼
12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张舒晓 专职副书记 0797-8220028 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会务,信访综治、政务公开、对外宣传、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综合性文稿起草、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复议等法律事项。
负责人:蓝朝明
联系电话:0797-8225170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二)计划财务审计科
    承担机关预决算、财务核算和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和各类资金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等工作。
科长:何宗兰
联系电话:0797-8227487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三)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继续教育、培训、职称、职业技能鉴定、非学历管理等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和科级干部的选拔、考察、任用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工作。
科长:张占凤
联系电话:0797-8285560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四)住房保障与房屋征收管理科(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房改工作、公积金管理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政策与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和公积金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负责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与直管公房经营的监管;负责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协同市自然资源部门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和中心城区房改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监管。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行业管理、房屋征收评估报告鉴定以及中心城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配套文件的拟订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科长:刘丽娟
联系电话:0797-8223513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五)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物业管理科)
    负责指导和推进全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机制;负责指导建设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自然资源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组织实施全市国有土地城镇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规划、计划;参与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经营工作;负责全市房产测绘及其成果应用的监管;承担中心城区房产测绘及其成果备案管理;负责中心城区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管理、规范和培育及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等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等行业资质监管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体系建设;编制房地产形势分析报告;承担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及项目管理;承担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中心城区商品房交易、租赁、抵押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物业管理政策及配套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物业管理服务市场,建立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负责对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质量保修金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指导市房地产业协会和物业协会工作。

科长:曾庆熙
联系电话:0797-8287009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六)建筑业监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综合负责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拟订规范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建筑业及建筑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对全市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勘察设计机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的动态监督管理;承担施工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备案以及各类房屋及其附属建筑、市政工程项目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对质量情况及施工现场标准化、安全生产情况、全市各类房屋安全鉴定进行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对建筑市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科长:陈小流
联系电话:0797-8287098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七)市政项目管理科
    承担编制中心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承担组织检查项目计划任务执行情况;负责项目计划年度目标考核;协调、督促中心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

科长:唐仕俊
联系电话:0797-8225170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八)城市建设科
    拟定全市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城镇供水和燃气行业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供水、燃气行业的监督检查;负责城乡建设行业统计工作。承担市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科长:钟强
联系电话:0797-8278879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九)村镇建设科
    拟定全市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镇、乡、村庄建设;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全市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示范镇建设。承担市小城镇建设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含传统村落)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科长:韩涛
联系电话:0797-8244658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十)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科(工程抗震办公室)
    负责制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进步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开发、实施和引进;参与指导新型绿色建筑材料的管理;推广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指导科技成果的鉴定转化推广;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贯彻勘察设计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措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防灾减灾工作。
科长:周阳春
联系电话:0797-8279913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十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验科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国家、省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有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制度;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并组织培训;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负责指导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依法执业,落实主体责任或审查责任,强化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监管;负责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事故和投诉的调查处理;负责依法查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中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行为,查处施工中违反消防法规、规章或技术规范、标准的行为;对建设工程施工使用的消防产品和装修装饰材料依法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科长:吴进辉
联系电话:0797-8278876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十二)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专职副书记:张舒晓
  联系电话:0797-8220028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直属单位: (一)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副县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43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3名(正科级),副科级27名。 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网络技术科、政策指导科、归集提取科、贷款服务科、稽核督查科、直属分中心、赣州经开区分中心。 分支机构17个: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余分中心、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犹分中心、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都分中心、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赣县分中心、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都分中心、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兴国分中心、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瑞金分中心、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康分中心、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南分中心、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丰分中心、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崇义分中心、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南分中心、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南分中心、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昌分中心、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城分中心、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寻乌分中心、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远分中心。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并报告执行情况。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保值和归还。
(六)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注:不含赣州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何宏杰
联系电话:0797-5551072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绵江路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二)赣州工程质量管理服务中心
    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01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4名(正科级)、科长18名(副科级)。主要职能为: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造价管理服务,落实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城市更新相关事务性工作,调解建筑工程争议纠纷,编制中心城区城建项目库、重大城建项目建设信息、工程设备材料价格信息,对市本级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的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消防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除排水、景观照明、园林、环卫工程以及道路、桥涵的维修改造工程外)实施施工质量安全、标后管理服务,对县(市、区)相关工作进行指导服务等职责。
主任:邓建宇
联系电话:0797-8221147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厚德路83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三)赣州市建设行业教育推广中心
    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0名(自收自支9名,“退一减一”自收自支1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要职责:承担市住建领域教育管理服务及建筑新技术(新产品)的评估、认证、目录审核、培训、咨询和推广应用服务,承办住建领域从业人员各类岗位培训、考试的组织等。
主任:谢敏
联系电话:0797-8227904、8219382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南河路2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四)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6名(自收自支),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建筑节能材料的检测工作;承担和受理由司法机关、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委托以及全市申报的工程质量争议仲裁检测;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及本市建筑科研成果、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技术鉴定;承担技术测试;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业务指导,指导、参与业务人员培训工作。
主任:邱峰
联系电话:0797-8685299
办公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南路西侧新雅路中段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五)赣州市城镇燃气服务中心
    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8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编制全市燃气专业规划及中长期建设计划,负责全市燃气相关工作的依法管理;负责燃气市场的监管,参与燃气重大突发事故预案制定和应急事故处置工作,指导县(市)编制燃气专业规划。
主任:张兴灿
联系电话:0797-8277573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厚德路81号市建设大厦4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六)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
    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6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2副。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市城建档案、房地产档案的收集、保管及利用服务工作,归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与中心城区范围内房地产业有关的各种载体资料,参与建设工程联合验收工作,对列入接收范围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相关数据统计分析、保护服务等职责。
馆长(主任):夏晓萍
联系电话:0797-7199188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16号财智广场B座附楼3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七)赣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
    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7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3副。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房地产交易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项目楼盘表创建工作;负责中心城区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工作;负责中心城区房屋租赁备案和房产测绘成果备案审核;负责中心城区房屋交易市场建设和信息发布与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交易与房屋租赁备案工作的业务指导。
主任:陈晓平
联系电话:0797-8390891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建设路市民综合服务中心(西区)二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八)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稽查支队
    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名义统一行使查处市本级建设工程相关责任主体、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在消防设计、施工、验收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行为,负责对市本级违反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移送等工作,组织开展跨区域、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工作,对县(市、区)相关工作进行指导服务等。核定人员编制22名(全额拨款),领导职数: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3名。
支队长:李刚
联系电话:0797-8279600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厚德路81号市建设大厦7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九)赣州市公房管理服务中心
    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22名,其中领导职数: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4名(副科级)。主要职能为:承担中心城区直管公房、托管产房屋的承租、维修等管理,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分配与管理。
主任:彭作才
联系电话: 0797-8352801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南京路2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十)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为市政府批准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由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主要职能为:负责市本级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负责市本级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融资,负责经营和管理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范围为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投资、运营、管理等。
董事长:彭作才
联系电话:0797-7322361
办公地址:赣州市赣南大道1888号阳光·金色春城小区77栋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单位地址: 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 邮政编码: 341000
联系电话、传真: 0797-8225170、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 8:30-12:00   
      0797-8222792 下午 14:30-17:30
联系邮箱: fcj8225115@163.com 网站地址: http://zjj.ganzhou.gov.cn/
主要领导: 余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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