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市农业农村局>服务>行政权力运行>行政处罚

在线检阅: 搜索

赣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访问量:
赣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赣市农(农药)罚〔2024〕70号 南康区谢清英农资经营部经营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案 南康区谢清英农资经营部 92360782MA382G565R 谢清英 2024年4月26日,赣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来到位于浮石乡窝窑村新圩上的南康区谢清英农资经营部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摆在柜子上经营的①24-表芸.三表芸农药共53包(生产企业:青纳生物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年11月05日,农药登记证号:PD20183290、净含量:10ml、质量保证期:2年),②嘧菌酯农药共13瓶(生产企业: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年04月17日,农药登记证号:PD20130518、净含量:30克、质量保证期:2年),③吡虫啉农药共41包(生产企业:山东百士威等价物保护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年02月18日,农药登记证号:PD20120497、净含量:20克、质量保证期:2年)。同时对该农资经营部的法人代表谢清英进行了询问,当事人承认上述3种农药已过期,属于经营超过质量保证期农药的行为。当事人经营的①24-表芸.三表芸(生产企业:青纳生物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年11月05日,农药登记证号:PD20183290、净含量:10ml、质量保证期:2年)共53包,销售单价1.30元/包,货值68.9元、②嘧菌酯(生产企业: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年04月17日,农药登记证号:PD20130518、净含量:30克、质量保证期:2年)共13瓶,销售单价2元/瓶,货值26元、③吡虫啉(生产企业:山东百士威等价物保护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年02月18日,农药登记证号:PD20120497、净含量:20克、质量保证期:2年)共41包,销售单价1.20元/包,货值49.2元、经清点,上述3种农药货值金额共计144.1元。
综上所述,至本机关立案调查时,当事人承认该农药已过期,农药产品过期后,当事人没有卖出去过,没有违法所得。
当事人经营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农药的行为,事实清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按照劣质农药处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同时参照2024年6月20日起施行的《江西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4年修订)中《农药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序号8关于“违法种类: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处罚”共同处罚部分: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裁量一级分档裁量档次:从轻处罚档次,裁量情形:有从轻情形无从重情形的,裁量标准: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本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没收过期农药24-表芸.三表芸53包、农药嘧菌酯13瓶、农药吡虫啉41包;
2.处罚款3000元。
以上罚款共计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赣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文明大道支行缴纳罚(没)款 。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赣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9日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