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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赣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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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及时全面掌握我市水利工程质量状况,进一步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高我市水利工程质量,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建立水利工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5〕89号)和省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状况分析工作的通知》(赣水质监质字201830号)要求我市2018水利工程质量状况进行了认真统计、全面分析,编制完成了《2018年度赣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8,我市受监督水利项目共有157个,其中市级监督项目21个,县级监督项目136个,包括中小河流治理、五河治理、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农村水电工程(含电站增效扩容等)、国土江河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及自来水工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农田水利、水系连通以及其他工程等,其中新建工程65个,续建工程922018年底共有122个项目基本完工或全面完工,其中竣工验收19个,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我市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按照分级管理和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水利厅对我市2017-2018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等次为A级,在全省11个考核设(区)市中排名,全年未发生较大质量事故。

二、工程项目质量状况

(一)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2018年度我市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157个。其中市级监督项目21占比13.38%县(市、区)级质量监督机构监督项目136个,占比86.62%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基本能认真履行质量监督管理职责,有效开展质量监督巡查、检查等工作,项目建设基本实现了质量监督覆盖参建各方质量意识得到了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确保项目质量安全。

)工程质量检测情况

全市在建项目除部分农田水利高效节水项目、农村水电增效扩容项目、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等小型工程未落实平检、竣工验收终检外,其余已全部落实了项目竣工验收终检单位,全市已进行实体工程质量抽检的项目108个,共抽检8434个点,合格8434个点,合格率100%,比上一年度(99.91%)高出0.09%。其中土方填筑压实度(相对密度)抽检3527个点,合格3527个点,合格率100%,;土方渗透系数抽检938个点,合格938个点,合格率100%;混凝土强度(取芯)抽检3050个点,合格3050个点,合格率100%;混凝土抗渗(取芯)抽检205个点,合格205个点,合格率100%;灌浆工程(透水率)抽检16个点,合格16个点,合格率100%;其他项目抽检698个点,合格698个点,合格率100%。通过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实体工程质量抽检统计数据反映,工程质量合格,合格率质量水平较上年基有所提高

(三)质量评定与验收情况

    1.单元工程质量验收评定

2018年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单元工程总数32414个,完成单元工程质量评定32414个,合格率100%,其中优良6936个,优良率21.58%。

2.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

2018年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总数1313个,完成分部工程质量评定1019个,合格率100%,其中优良99个,优良率14.3%

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

2018年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总数204个,完成单位工程质量评定141个,合格率100%,其中优良3个,优良率2.13%。

4.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2018年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总数157个,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44个,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5.质量事故和处理情况

2018年,全在建水利工程未发生较大质量事故;发生质量缺陷2已处理缺陷2个,质量缺陷处理完成率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状况总体处于受控状态。通过对质量监督检查等工作的梳理分析,也存在如下主要问题:

(一)有的参建单位质量意识薄弱,质量控制不严;力量参差不齐,影响工程质量。一是有的参建单位质量意识薄弱,认为小工程出不了大的质量安全事故,存在施工单位不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监理单位不严格按照已批准的设计图纸监督的现象,以工期优先,重进度轻质量,对质量控制控制不严;二是部分项目法人均为建设单位临时抽调人员,本单位业务事多,专业人员缺乏,有的无建设管理经验,现场管理和技术力量薄弱,加上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现场人员技术水平和质量安全意识参差不齐,影响工程质量。

(二)参建单位创建“优良”工程的积极性不足,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优良率比上年下降建设和申报“优良”工程在一定程度需增加投入,特别是取消了“优良单位工程”奖评选后,缺少有效激励机制,导致参建单位评优创优积极性不高;另外在建项目较多为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创建“优良”工程的意识不强

(三)政府质量监督力量薄弱。大部分质量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少或身兼数职,监督项目多,经费缺乏,质量监督与管理人员不能很好的深入工程,监督手段单一,质量巡查、检查力度不够,对一些问题也未及时跟踪整改,导致质量监督与管理工作力量薄弱。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加大对参建单位的质量和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加大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检查,加大对在建工程特别是民生工程的“飞检”力度,建立健全问题台账的整改落实,强化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质量的管控,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二)强化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开展水利工程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规招标投标行为,加强标后监管,强化合同履约管理,完善市场监管信用平台,建立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规范公开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

(三)完善质量监督机构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质量监督机构,积极争取落实专职监督人员及质量监督经费,使监督机构数量、专业、人员规模与水利建设规模相适应,确保质量监督机构能有效开展监督职能工作。

(四)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多形式多内容举办业务能力培训班,不断提高项目法人、施工、监理、质量监督人员业务能力,提升管理、监督人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五)出台政策保障机制。建议上级监督部门通过政府出台保障质量监督业务开展必须的人员、经费政策,确保质量监督机构能有效开展监督职能工作。

 

                                                                                                  赣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

                                                                                                          20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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