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赣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赣市建字〔2019〕116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加大行业乱象整治力度,以制度创新来有效遏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同时兼顾择优,借鉴深圳市经验做法,根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省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综合多方面意见,起草制定了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方案》改革亮点
改革亮点是在“报价承诺法”评标定标办法基础上增加“相对择优选择”环节,即由原来的“抽30家→抽15家评审→抽1家中标”三轮抽取定标模式调整为“抽30家→抽15家评审→优选7家→抽1家中标”相对择优的三轮抽取定标模式。在第三轮抽取流程中增加一个“相对择优选择”环节,由招标人组建择优委员会从15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优选7家为中标候选人,从优选的7家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取1家确定为中标人。
三、《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围绕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保障措施这三个方面,提出了评标定标办法改革的思路和具体做法。
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以落实建设工程招标人负责制为核心,从优化评标定标方法着手,创新监管措施,补齐监管短板,实现工程招标“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相互统一,有效遏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第二部分是工作措施。主要从四个方面提出试点工作措施:一是开展评标定标办法优化试点,明确试点项目范围是政府投资和本市国有企业投资,且招标要约价在1亿元以上(含)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二是明确“报价承诺+择优选择+随机抽取法”操作方法:首先,由评标委员会从所有投标人中按“报价承诺法”做法确定15家入围投标人;其次,由招标人组建择优委员会择优确定7家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最后,从7家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取确定1家中标人。三是明确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合理确定择优选择要素。四是择优委员会综合评审择优选择7家中标候选人。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从加强政策宣传,强化部门协作;依法组织实施,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诚实信用投标,强化对工程投标真实性核查三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四、执行标准
《工作方案》未涉及执行标准。
五、惠民利民措施
《工作方案》是建设工程招投标评标定标改革的创新做法,对有效遏制违法行为,选优选强中标企业,强化招标人责任落实,防范腐败交易行为发生等起到积极作用
六、新旧政策差异
《工作方案》是新文件,所以没有新旧政策差异。
七、后续工作考虑
工程招标投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顶层制度设计和各项配套政策的完善,且任何一种评标定标办法都呈现利弊两面性,难以“十全十美”,因此,在《工作方案》的执行过程中要注重跟踪问效与适时评估,根据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进行完善和优化,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操作性。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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