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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中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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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赣州市民政局印发了《在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中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市属行业协会商会通过个一批专项行动的组织开展,进一步降低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不断贡献力量。具体解读如下

一、组织开展这次专项行动背景和目标

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此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并强调减税降费必须实打实、硬碰硬,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李克强总理和韩正、王勇、肖捷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就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作出指示、提出要求。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大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各类收费行为,取得积极成效。但一些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重复收费、偏高和过度收费、依托行政权力和行政职能强制收费等乱收费问题依然突出,迫切需要始终予以高度关注并持续加强规范和治理。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29号,以下简称《意见》)和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行业协会商会中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赣民电〔202125号)精神,根据市民政局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安排,决定在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中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旨在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降低涉企收费,全面清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更加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服务会员企业能力更加提升、自律和风险防范意识更加增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二、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和任务

这次专项行动将在今年4—10月期间开展,其主要任务就是要做到六个一批,具体为:

1.减免一批收费。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行业协会商会在充分考虑自身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基础上,主动减免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生存困难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真正做到为会员企业减负松绑、减缓压力。

2.降低一批收费。联合金融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加强对银行、证券、基金、期货、资产评估等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规范管理。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在综合考虑会员经营状况、承受能力、行业发展水平等因素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勤俭节约意识,力所能及压缩自身费用支出成本,主动降低盈余较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切实防止过高收费。

3.规范一批收费。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诚信自律承诺行动。行业协会商会要对照《意见》要求,围绕规范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以及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进行自查回头看,重点查看会费标准是否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是否明确会员享有的基本服务、是否按期完成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调整和规范工作、是否向社会公示各类收费信息以及是否向会员公示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对存在问题的要立行立改,切实提升自身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配合发展改革等部门持续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指导督促行业协会商会调整和规范一批收费项目,进一步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

4.查处一批案件。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畅通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投诉举报渠道,继续加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抽查检查力度,对违反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5.通报一批组织。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对减免或降低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效果明显的行业协会商会先进典型,要加大公开通报表扬力度,发挥引领作用。对群众反映强烈、顶风违法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的负面典型,要公开向社会曝光,发挥警示效应。

6.提升一批服务。各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践行“服务立会”理念,专项行动期间要深入会员企业开展常态化调研,了解企业困难和需求,主动为会员企业发展献计献策,帮助切实解决一批用工难、经营难、融资难、销售难等问题,为企业发展赋能增效。

三、抓好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要求县(市、区)民政部门、行业协会商会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把专项行动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落实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市民政局把各县(市、区)开展专项活动情况列入今年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把各市属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专项活动成效列入评先评优、年检和等级评估的重要内容。对专项行动不作为或成效差的行业协会商会,评先评优不予考虑,年检结果不予合格,等级评估不评为3 A( 含)级以上。

2.精心组织实施。要求县(市、区)民政部门、行业协会商会要将专项行动开展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将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贯彻落实。要求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围绕更好推动专项行动开展,细化具体推进措施,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综合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进一步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合力。

3.及时上报材料要求县(市、区)民政局、各行业协会商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材料报送工作

在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中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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