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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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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18年12月10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12月11日,省委、省政府在南昌召开了全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动员大会。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各设区市要在2019年1月底前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意见,尽快启动此项工作。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赣州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我市《实施意见》按照《江西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架构,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主要工作、保障措施等三个方面。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按照有特色、可实施、好操作的原则,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充实完善。

(一)关于总体要求。主要明确了我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结合我市情况,在目标任务上,明确提出了坚持以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为统领,以五区一体化发展为主抓手,在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提升、彰显特色等方面下功夫,实现“一年大提升、两年上台阶、三年进一流”。

(二)关于主要工作。对照省三年行动方案,结合赣州现实基础和资源禀赋,按照推动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思路,把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八大行动贯穿于新型城镇化攻坚战工作之中,与五区一体化发展、公共服务设施、环保基础设施、“厕所革命”等三年行动有机结合,深化细化量化了我市八大行动、三十三项重点任务。主要体现在:

1.第1项任务治理城市街道路面“脏”中,增加了落实网格化管理及“门前三包”责任制,强化属地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以克论净、路见本色”“垃圾不落地、城市更美丽”行动;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等相关内容。同时,在责任单位中增加了“市生态环境局”。

2.第3项任务治理住宅小区居住环境“脏”中,提出要创建一批市优、省优、国优物业管理示范小区。

3.第5项任务治理市容秩序“乱”中,提出要按照规划建设物流、钢材、二手车等市场,建设特色小吃街、夜市街,规范废品收购、夜宵夜市管理;实施中心城区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程,到2021 年,新建农贸市场33个,实现居民买菜“一刻钟”距离。

4.第7项任务治理施工管理“乱”中,在责任单位中增加了“市行政审批局”。

5.第8项任务治理背街小巷“乱”中,提出要总结推广中心城区背街小巷提升改造的经验,按照水通、路平、墙美、灯亮、线齐、窗明、畅通的要求,实施“两整、三改、四化”,全面提升城市背街小巷品质。到2019年底中心城区全面完成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到2021年各县(市)实现全覆盖。

6.第9项任务加强交通体系建设中,提出要围绕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统筹推进昌赣客专、黄金机场改扩建工程、赣深客专、长赣高铁等机场、高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加强高铁站及周边配套能力建设;加快区域性城市道路建设,优化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建立完善的骨干路网体系,三年内中心城区各功能区之间形成不少于2条交通干道的连接互通;重点推进“三横五纵”快速路网和“五横七纵”交通性主干路网建设;推行“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打通断头路,形成完整路网。

7.第10项任务加强公交设施建设中,提出要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对中心城区五区城市公交进行资源整合,实现五区公交统一经营管理,进一步优化调整公交线路,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中心城区五区公交线路互联互通;按照智慧城市等理念,加快推进公交、出租一体化管理,统一五区公交一卡通应用,规范市中心城区出租车运营管理。加强公交慢行系统建设,鼓励城市居民步行和使用自行车出行。

8.第11项任务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中,增加了“强化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分隔设置,保障城市居民出行需求及安全。”和“深入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专项治理行动,在人流量大的路段合理设置人行道信号灯和人行地下通道。”的表述。

9.第12项任务加强停车设施建设中,增加了“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科学布置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楼,增加停车位供给,到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26个,新增停车泊位不少于7300个”和“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进现有居民区停车位的充电设施改造,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充电设施”等内容。同时,在责任单位中增加了“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10.第13项任务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提出要按照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要求,推进具有区域辐射力和影响力的大中型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城乡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各类学校62所,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消除56 人以上大班额。实施提升卫生计生服务能力三年行动方案,加快市妇保院新院、市中医院新院等医疗基础设施建设,中心城区建成一批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城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8 张。构建城市10 分钟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圈,到2021 年,中心城区人均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用地面积达0.45 平方米以上。推进重大功能性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市文化艺术中心、市会展中心、福寿沟博物馆等项目建设。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100%的城市社区。严格落实中心城区10 分钟便民生活圈专项规划(2017—2030 年),到2021 年,实现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

11.第14项任务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提出要大力完善城市给水、排水、燃气、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推进中心城区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快蓉江一路、武陵大道等综合管廊建设,积极推进城市新建区域缆线管廊、管道、管沟建设。推进城市供水水源和供水主干管的建设,新增龙华江取水口和赣县洋塘取水口,新(续)建龙华高地水厂和赣县区第二水厂(洋塘)、扩建南康区二水厂和赣州市二水厂,加快对漏损严重的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推动省天然气管网赣州段所有支线建成通气,更新改造老旧燃气管网,加快形成市中心城区西二线、西三线双管输气源格局。

12.第15项任务加快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中,提出要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加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和运营,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力争到2021年底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以上。按需实施污水处理设施扩容建设,建成市白塔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容及三期等项目建设。同步抓好配套管网建设和维护,建成高铁新区、蓉江新区等重点区域截污干管,结合老城区和棚户区改造,因地制宜加大老旧管网、合流制管网改造力度。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到2020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面实现一级A排放标准。到2020年各县(市)全面建成运行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

13.第16项任务加强垃圾环卫设施建设中,提出要大力推动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建设,建成市本级二期、信丰、瑞金、兴国、于都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到2021年城镇垃圾焚烧比例达到70%以上。加快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等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城市“厕所革命”,建设提升公共厕所5048座。

14.第17项任务加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中,提出要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打造10 分钟体育健身圈,力争每个城市街道均有1处公益性的篮球场或羽毛球场,逐步实现中心城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 平方米。推进重大体育综合体建设,规划建设“新时代重走长征路”健身步道,加快建设市全民健身中心、市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等设施。加强城市居住区体育设施配套,新建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15.第18项任务加强老旧小区设施建设中,提出要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到2020年全面完成楼院、楼栋、楼顶破败杂乱面貌的整治;继续稳妥推进棚户区改造,优先安排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环境较差、居民改造意愿迫切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让城镇贫困群众住房更加安全。

16.第19项加强应急保障设施建设中,增加了“建立完善城市地下施工审批制度,保障城市燃气、给排水等管网安全。加强消防站点、水源等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强化城市公共安全能力和社会秩序管理能力建设,确保城市公共场所安全。”的表述,在责任单位中增加了“市行政审批局、市林业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

17.第20项任务加强开发区功能设施建设中,提出要加快产城融合发展,促进开发区由封闭型的区块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形成“两城两谷一带”产业空间与城市组团协调发展的良性格局。推动开发区集约用地,加大对闲置、低效用地清查力度,实施“腾笼换鸟”“退二进三”。

18.第21项任务实施城市山体修复工程中,提出要全面落实“林长制”,加强对三阳山、马祖岩、峰山等中心城区城市山体自然风貌的保护,严禁在生态敏感区域开山采石、破山修路、劈山造城。在保障安全和生态功能的基础上,按照“谁破坏、谁修复”原则明确实施主体,探索多种山体修复利用模式。

19.第22项任务实施城市水环境修复工程中,增加了“推进河湖‘四乱’治理”的表述,提出要科学开展中心城区水体清淤,恢复部分原有池塘,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和流动性;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整治,强化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综合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确保黑臭水体不新增不反弹。

20.第23项任务实施绿化改造提升工程中,将省三年行动方案第17项任务加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中的“推进城市型、郊野型、山地型绿道建设,每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绿道里程达1公里以上。”调整到该项工作任务之中;同时,提出要推进城市绿廊、绿环、绿楔、绿心等绿地建设,优先选用乡土优良阔叶树种;均衡布局公园绿地,加大小绿地、小游园、小憩园建设力度和覆盖面;因地制宜推行建筑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窗台绿化,通过拆墙透绿、拆迁建绿、破硬复绿、见缝插绿等,拓展绿色空间,提高城市绿化效果。重点加强老城区等绿化薄弱地区的绿化改造提升,增补既有公园绿地的配套设施,更替老旧破损设施,提高养护水平。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按照“三季繁花、四季葱郁”的要求,推进城市绿化生态化、多样化、色彩化、香溢化、本土化。

21.第25项任务开展城市设计中,提出要加强总体城市设计,确定城市风貌特色,保护自然山水格局,优化城市形态格局,建立城市景观框架,塑造现代城市形象;将地块城市设计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加强城市新区、重要街道、城市广场、滨水岸线等重要地区、节点的城市设计,完善夜景照明、街道小品和标识指引;加强新建、改扩建建筑设计管理,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安全”的建筑方针,传承和发展赣州优秀建筑文化。

22.第26项任务实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工程中,提出要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推进郁孤台、姚衙前、南市街、灶儿巷、慈姑岭、新赣南路、水东七里等历史文化街区和传统风貌街区修缮整治工作,把街区打造成为靓丽的城市文化名片;采取小规模、渐进式更新改造老旧城区,保护城市传统格局和肌理。

23.第30项任务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提出要按照市级统筹、五区联动、民生先行、产业培育的原则,基于市级云平台,积极创建智慧城市。同时,在责任单位中增加了“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4.第32项任务开展城市创建活动中,提出中心城区要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精细化水平,深入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要推动县(市)积极创建文明、卫生、生态园林、园林、森林城市,大余县、龙南县、瑞金市力争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到2021年,力争省级文明城市占全市城市(县城)总数的30%以上,国家卫生县城数量占县城总数的20%以上,创建国家园林县城4个。

(三)关于保障措施。一是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在2019年1月底前制定本地具体实施意见和2019年工作计划。二是各地要加大对城市功能品质提升等公益性设施投入。三是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舆论宣传,定期督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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