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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调度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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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改委、统计局,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经发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部署,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统计局关于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调度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赣发改投资〔2020221号)要求,决定建立重大项目调度协调联动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各地发改、统计部门要保持密切沟通,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各地发改部门要及时调度

本地区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每月2日前抄送同级统计部门;各地统计部门要定期梳理准备统计入库的重大项目清单,每月16日前抄送同级发改部门。

二、建立健全项目调度机制。各地发改部门要积极督促

项目单位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填报省大中型建设项目调度信息时,要在“问题及建议”栏中认真填写项目统计入库时间、统计入库代码或未统计入库原因。对项目单位填报的项目统计入库信息,各地发改部门要会同同级统计部门认真审核,加强沟通,确保填报无误后再推送上报市发改委。

三、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各地统计部门在统计相关投资指标过程中,对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出现的波动较大、数据异常波动及潜在风险等问题、要及时向同级发改部门反馈。各地发改部门在收到同级统计部门反馈的信息后,要会同统计部门强化调度分析,深入查找原因,及时协调推进。

四、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各地发改、统计部门要按照实事求是、应统尽统、及时准确的原则,做好重大项目统计及入库工作。对开工在建的重大项目,要在开工20日内完成统计入库工作,要督促各有关单位,认真梳理准备项目审批文件、施工或购置合同、现场照片、出资票据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备核查。对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导致目前未能统计入库的项目,要梳理列出清单,加强督促,集中调度,明确时限,帮助项目单位抓紧完善相关手续,确保尽快报送入库统计。要加强对投资项目统计入库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加强与统计部门的沟通、协调与配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人员,确保投资项目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赣州市统计局

 

                     20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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