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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摘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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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情况报告

(摘要稿)

 

受市政府委托,20201230日,赣州市审计局局长谢京华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作了《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整改举措,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确保高质量整改到位。各地各部门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项问题整改加快推进。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的问题。

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市本级专项资金零基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督促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加快支出进度,减少财政资金的结余结转。蓉江新区财政局建立了提前下达资金支付明细台账,实时跟踪资金拨付情况,并承诺今后将把提前下达指标列入年初预算,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2.关于部分资金预算未细化到部门和项目的问题。

市财政局在编制今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时,对今年企业改制改革经费进行了测算,细化了支出项目,按零基预算编制方法对专项资金进行重新测算、重新申报,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赣州经开区财政局在今年预算编制时已将年初预算细化到具体部门。

3.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未执行的问题。

赣州经开区财政局已将预算项目资金收回本级财政,并统筹用于亟需资金领域。蓉江新区财政局建立了预算项目执行情况台账,实时跟踪资金拨付情况。

4.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未有效衔接的问题。

赣州经开区财政局承诺今后将做好国有资本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衔接,将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5.关于预算绩效管理还有差距的问题。

市财政局印发了《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强化绩效自评硬约束;并会同市审计局开展了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复核,在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的基础上,抽取50个项目进行重点评价。蓉江新区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2020年赣州蓉江新区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的通知》等文件,规范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面

1.市卫健委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精细的问题。市卫健委制定了《赣州市卫生健康委预算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强化学习,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2)关于决算编报不规范的问题。市卫健委组织相关人员加强预决算相关制度的学习,确保报表编制准确、规范。

3)关于存量资金未盘活的问题。市卫健委制定了《赣州市卫生健康委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要求委属各单位抓紧项目组织实施,及时使用专项资金,发挥专项资金效益。市财政局已收回结存一年以上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资金。

4)关于违规收费的问题。市卫健委印发了《关于印发赣州市卫生健康科技教育人才培养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明确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同时,已将违规收取的科研经费转至赣州市医学会银行账户。

2.市人社局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未执行的问题。市人社局通过竞争性磋商,重新确定了市绩效管理体系与信息系统平台项目运维商。

2)关于大额资金使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市人社局承诺今后严格执行《市人社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流程,明确1万元以上的资金项目需经过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才能实施。

3.市水利局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存量资金未使用的问题。市水利局已拨付部分使用资金,结存资金已上缴市财政。

2)关于未足额征收水资源费的问题。会昌白鹅峡水电发展有限公司、赣州优恩江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已按规定标准补缴水资源费。

3)关于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水利局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安排使用预算经费。

4.市商务局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决算编报不规范的问题。市商务局通过调整账务进行了整改。

2)关于预算资金项目进度缓慢的问题。市商务局采取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优化外贸扶持项目审核流程等措施进行了整改。

3)关于单位职工长期侵占公款的问题。市商务局成立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组,开展资产清查摸底,将改制企业遗留的店面和车库移交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统一监管。目前,已追缴退休干部长期占用的租金。

5.市工信局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市工信局三个预算执行率较低项目的结余资金已由市财政局收回。同时,为提高资金执行效率,市工信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赣州市培育龙头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整合企业上台阶奖、智能制造、科技创新等资金,设立培育龙头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范各项资金的使用。

2)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项目评审把关不规范问题,市工信局通过完善申报材料、加强项目监管、建立行业专家库、组织专家审核等措施进行了整改,并印发了《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二是对未督促各县落实配套奖补资金问题,市工信局已发函督促各县按照要求尽快落实2018年度地方配套奖补资金,并将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作为2021年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条件;同时,为减轻县级财政压力,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项目申报不再要求县级配套奖补资金。

6.市水保局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预算编制未细化的问题。市水保局对财务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并承诺在今后预算编制中将项目资金细化到具体项目。

2)关于专项补助资金未及时下达的问题。市水保局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下拨项目资金。

3)关于未督促足额上缴市级收入的问题。市水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补缴2016-2019年应上缴市财政10%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通知》,督促并追回各县少缴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整改方面

1.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1)对财政疫情防控资金投入统计不实,多计财政资金投入的问题,涉及县已通过调整疫情防控财政资金投入统计报表进行了整改。

2)对财政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涉及县已将疫情防控结余资金用于采购防控物资。

3)对未及时向未履约供货商收回防控物资预付货款的问题,涉及县工信局已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供货商银行账户存款。

4)对疫情防控指挥部防疫物资采购手续不规范的问题,涉及县已完善防疫物资采购手续,并作了账务处理。

5对未明确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补助标准的问题,涉及县已出台相关文件,明确一线社区人员补助标准

2.关于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1)对捐赠资金分配和使用不及时的问题,涉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收到的捐赠资金全部用于采购防疫物资。

2)对承诺或签订协议确认的全自动化学发光仪未到位的问题,涉及县红十字会已收到捐赠方承诺捐赠的全自动化学发光仪,并移交当地第一人民医院使用。

3)对捐赠款物未实行专账管理核算的问题,涉及县已按规定对捐赠物资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

(二)财政存量资金审计整改方面

1.关于财政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1)对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的问题,涉及的非税收入已全部缴入国库。

2)对政府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的问题,涉及的大部分县涉及的政府债券资金已全部拨付使用;其他的县已拨付部分工程进度款,剩余资金将按照工程进度拨付。

3)对部分乡镇和预算单位结转结余2年以上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的问题,涉及县已采取将涉及的专项资金拨付使用和收回国库统筹安排使用的方式进行整改。

2.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执行方面的问题。

1)对未建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挂钩等机制的问题,涉及县已制定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挂钩的机制

2)对财政专户结转2年以上存量资金的问题,涉及县已将存量资金收回国库统筹安排使用。

3)对未及时收回部门结转两年以上的上级补助资金的问题,涉及县通过加快拨付使用、收回国库统筹安排、调账处理等措施完成整改,建立完善了相关体制机制。

4)对未对部分财政资金及时统筹使用的问题,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通知》,督促各单位加快存量资金使用拨付,防止资金“二次沉淀”,目前已全部统筹使用完毕。

3.关于财政资金绩效方面的问题。

对绩效评价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存在未开展绩效自评、自评结果不够客观等的问题,涉及的大部分县已制定相关绩效评价制度,个别县正在整改。

(三)基础教育政策落实审计整改方面

1.关于基础教育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

1)对应享未享资助金的问题,涉及县已将资助金补发到位。

2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不够的问题,涉及县通过发放专项资金奖补及生均补助、支持采购教学设备、加大培训扶持等方式,增大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

3)对无证办园、日常监管不严、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截至10月底,涉及县大部分已采取取缔关停、办理或正在办理办学许可、改设为看学点、改制为公办幼儿园或公办附属幼儿园等方式整改到位,少部分正在整改。

2.关于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1)对审核不严,违规向学生发放资助金的问题,涉及县已将违规资金全部追回。

2对违规设置账外账,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不足、提高职工福利待遇等的问题,涉及县通过追缴账户结余资金、加强财务监管、完善制度建设、严肃追责问责等措施完成了整改

3对违规套取专项资金的问题,涉及县已将违规套取的专项资金采取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整改到位。

4)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不足、偿还债务等的问题,涉及县通过归还原资金渠道、财政拨补、账务调整、完善制度等措施进行了整改。

5)对专项资金长期沉淀闲置的问题,涉及县通过上缴国库、统筹盘活、加快项目工程进度和拨付使用进行整改。

6)对代收费存在“公款私存”情况的问题,涉及的大部分县已清理整顿相关单位公款私存情况,将个人账户结余资金缴存至学校对公账户或财政账户。其他涉及的县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赣服通”、微信等平台为学生提供缴费便捷通道,资金直接缴入财政专户。

3.关于教育收费管理方面的问题。

1)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违规收费的问题,涉及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已停止违规收费行为,并将违规收取的费用退回学生、上缴财政。

2)对学校以家长委员会名义等方式违规收取有偿补课费,未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用于发放教职工补课费、加班工资及弥补学校经费不足等的问题,涉及的大部分县已停止收取有偿补课费,其他涉及县承诺通过财政统筹资金给予补课教师课时补贴。

3)对挪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资金,主要用于理财获利等的问题,涉及县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违规获利的资金已全部上缴财政。

4.关于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

1)对存在应招标未招标、肢解发包、违规转包等现象的问题,涉及的大部分县通过建立完善制度、追责问责等措施,进一步明确履行项目招标程序的有关要求,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个别县正在对有关问题开展调查。

2)对项目因规划调整、征地拆迁,施工进展缓慢,未如期完工交付使用的问题,涉及县加快项目实施,大部分项目已竣工验收,少数项目正在加紧施工,个别项目已调整规划重新安排项目建设工期。

3)对项目未组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擅自交付使用的问题,涉及县已组织验收部分项目,其他项目正在完善消防报建等手续。

(四)精准扶贫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对超标准、超范围向不符合条件主体安排或发放财政扶贫资金的问题,涉及县通过追回资金、明确奖补资金发放范围等措施进行整改。

2)对将产业扶贫贷款用于非扶贫领域的问题,涉及县通过偿还产业扶贫贷款、账务调整等措施进行整改。

3)对贫困户将产业扶贫贷款用于非生产支出的问题,涉及县已收回产业扶贫贷款,引导农户将贷款资金用于产业发展。

4)对滞留、滞拨扶贫资金的问题,涉及县已通过拨付使用扶贫资金、上缴财政统筹安排使用等方式整改到位。

2.关于扶贫项目实施不够精准的问题。

1)对部分项目存在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或违规转包分包等问题,涉及县采取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对相关单位行政处罚,加强人员培训、完善制度建设等措施进行整改。

2)对存在产业扶贫贷款项目与贫困户利益联结不精准等的问题,涉及县已收回相关企业贷款,并通过补发分红资金、鼓励贫困户人员投入到工程建设、将部分景区摊位低价或免费提供给贫困户使用等方式,深化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

3)对贷款存在偿还风险的问题,涉及县督促企业积极筹集资金还贷,已偿还部分贷款,并承诺后续将加强资产处置工作,督促相关银行加强贷前审查、贷后跟踪监管,切实降低贷款逾期风险。

4)对扶贫项目存在进展缓慢、效益或质量不高等的问题,涉及县通过加强项目指导、专人管理等方式提高蔬果基地效益;加快采摘园项目建设进度,促进项目竣工验收;对相关项目进行维护修复;安排无房户居住扶贫周转房等多种方式整改到位。

3.关于扶贫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对产业扶贫政策未落实到位的问题,涉及县已将产业扶贫资金补发到位。

2)对金融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涉及县已收回相关贷款,并对符合贴息政策的给予财政贴息补助。

三、市属国有企业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收费管理方面的问题

1.对违规收取工程预(决)算费、管道试压质检费、设计费的问题,涉及企业已停止违规收费行为,并完成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和设计资质申报工作,市行政审批局已对设计资质审批结果进行公示,目前已进入省级部门终审阶段。

2.对漏收污水处理费的问题,涉及企业已对查处的违规偷水、用水的企业及个人补收了水费及污水处理费。

3.对存在利用行业优势多计工程量、高报材料单价等情况,审计核减造价率较高的问题,涉及企业已将多收的工程款上缴财政,并规范预算编制管理,完善管道安装结算机制。

(二)关于工程管理方面的问题

1.对提前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问题,涉及企业对公司工程项目进行清查,规范履约保证金退还审批程序,并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

2.对项目以内部邀标方式转包,并超付工程款的问题,涉及企业已追回超付的工程款,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3.项目设备采购超概算的问题,涉及企业已修订完善预算执行制度,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批复概算进行项目建设。

(三)关于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对仓库日常管理较混乱,仓库物资账实不符;旧料管理、回收和领用情况未在公司财务账反映,存在账外运行情况;大量旧料回收票据缺失的问题。涉及企业通过加强仓储管理、引进新ERP管理系统、制定旧料回收票据的管理制度、加强仓库保管员岗位培训、提高人员的业务能力及岗位责任意识等措施进行了整改。

今年各地、各相关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扎实整改,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有些问题由于需一定时间和程序,或受客观条件所限等,一时难以整改到位,仍在持续推进,相关单位已制定后续整改计划和方案。下一步,市政府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持续跟踪督办,督促被审计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有关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本报告涉及的县(市、区)统称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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