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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及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

访问量: 附件1:赣州市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草案).xls 附件2:2022年市级政府结存限额项目安排情况表.xls 附件3:2022年赣州市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表.xls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及2022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

--20221027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温江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就2022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及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支持各地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的通知》(赣财债〔202255号),下达我市专项债务结存限额100.5亿元,其中:利用我市2019年以来形成的专项债务限额空间安排24.1亿元,新增安排专项债务限额76.4亿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市级财政部门应在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内,提出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结存专项债务限额安排情况

根据《江西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批次专项债务结存限额100.5亿元,按照各地综合财力、债务风险水平、化债情况、债券使用进度及项目储备情况等因素进行分配,其中:

——市级安排11.23亿元,其中:市本级0.5亿元、赣州经开区6.98亿元、蓉江新区3.75亿元。

——县(市、区)安排89.27亿元。

三、预算调整方案

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的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基础上,再作如下调整:(收支预算调整情况详见附件1,债务项目安排情况详见附件2

(一)市本级

1.收入预算调整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中,转移性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科目调增0.5亿元,调增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为45.24亿元。

2.支出预算调整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其他支出——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调增0.5亿元,调增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45.24亿元。

调整后,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二)赣州经开区

1.收入预算调整情况。赣州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中,转移性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科目调增6.98亿元,调增后赣州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为72.61亿元。

2.支出预算调整情况。赣州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城乡社区支出——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调增1.68亿元、其他支出——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调增5.3亿元,合计调增6.98亿元。调增后赣州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72.61亿元。

调整后,2022年赣州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蓉江新区

1.收入预算调整情况。蓉江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中,转移性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科目调增3.75亿元,调增后蓉江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为28.29亿元。

2.支出预算调整情况。蓉江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城乡社区支出——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调增2亿元、其他支出——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调增1.75亿元,合计调增3.75亿元。调增后蓉江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8.29亿元。

调整后,2022年蓉江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全市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的债务限额1657.17亿元(含一般债务569.58亿元,专项债务1087.59亿元)的基础上,加上本批次下达的债务限额100.5亿元,剔除利用结存限额24.1亿元,2022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为1733.5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69.5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163.99亿元)。

本批次专项债务限额发行后,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603.1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94.1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109.06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了政府债务限额内。详见附件3

——市级。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的422.92亿元(含一般债务166.03亿元,专项债务256.89亿元)的基础上,加上本批次下达的债务限额11.23亿元,剔除利用结存限额9.1亿元(含市本级5.7亿元、赣州经开区3.4亿元),2022年市级债务限额为425.05亿元(含一般债务166.03亿元,专项债务259.02亿元)。其中:市本级债务限额为268.6亿元(含一般债务150.92亿元、专项债务117.68亿元),赣州经开区债务限额为126.01亿元(含一般债务13.02亿元、专项债务112.99亿元),蓉江新区债务限额30.44亿元(含一般债务2.09亿元、专项债务28.35亿元)。

本批次专项债务限额发行后,市级政府债务余额364.81亿元(含一般债务余额126.3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38.47亿元)。其中:市本级债务余额为209.51亿元(含一般债务余额111.2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98.28亿元),赣州经开区债务余额为124.98亿元(含一般债务余额13.0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11.96亿元),蓉江新区债务余额为30.32亿元(含一般债务余额2.0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8.23亿元)。

——县(市、区)。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1234.25亿元(含一般债务403.55亿元、专项债务830.7亿元)的基础上,加上本批次下达的债务限额89.27亿元,剔除利用结存限额15亿元,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为1308.52亿元(含一般债务403.55亿元、专项债务904.97亿元)。

本批次专项债务限额发行后,县(市、区)政府债务余额1238.3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67.7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70.59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用足用好专项债券资金,为全市“三大战略、八大行动”重大项目顺利实施提供重要资金支持。大力完善项目前期准备,加快项目建设实施和资金拨付,确保10月底前发行完毕,12月底前基本完成使用。同时,主动接受市人大监督指导,按照本次会议要求,强化债券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积极发挥专项债券对扩大有效投资和稳定宏观经济运行的重要作用。

专此报告。

附件:1.赣州市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2.2022年市级政府结存限额项目安排情况表

     3.2022年赣州市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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