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好《赣州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加快推进水东污水处理厂建设,市自然资源局启动了水东组团SD11-01-01(局部)/02/04、SD11-02-01、SD11-04-01地块规划调整工作,开展专题研究对修改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论证。
现按照《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要求,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意见,公示日期为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26日(30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22号
联系电话:0797-8155043
电子邮箱:zrzyjzgfjghk@163.com
附件:关于市中心城区水东组团SD11-01-01(局部)、02、04、SD11-02-01、SD11-04-01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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