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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悦锂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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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8387266

通讯地址: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341000

项目名称

赣州悦锂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

大余工业园新华工业小区

建设单位

赣州悦锂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西罡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项目为新建工程。租赁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已建厂房,主要建设1栋生产车间主体工程;1栋仓库、盐酸罐区等贮运工程;生产辅助用房等公用辅助工程;废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设施、固废暂存设施、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设施等环保工程。

产品方案:年产12000吨锂电池材料。其中碳酸锂1000吨/年,氯化锂1400吨/年,磷酸锂200吨/年,磷酸铁9400吨/年。

生产工艺:以外购的磷酸铁锂黑粉为原料,经浸出、分离、混合除杂、蒸发浓缩、沉淀结晶等工序生产电池级磷酸铁、工业级碳酸锂、氯化锂、磷酸锂产品等。

生产设备:主要设备有反应釜、中间罐、压滤机、热风炉、回转窑、三效蒸发结晶器、沉锂罐、离心机、包装机、闪蒸干燥机、除杂罐等。

原辅材料:主要原辅材料为磷酸铁锂黑粉、碳酸钠、盐酸、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钠、氢氧化锂等。

能源消耗:新水由园区市政供水管网供给,用水量15163m3/a;园区提供天然气,天然气使用量50.193万m3/a,用电由园区市政电网接入,耗电量3201万kW·h/a。

劳动制度:项目劳动定员50人。年工作时间330天,采用三班制,每班8小时,每天生产24小时。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应加强施工工地监督管理,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置。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废气主要为干燥废气、焙烧烟气、投料粉尘、盐酸配制及酸浸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氯化氢。

①有组织废气:干燥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TA001)净化后由H15m排气筒(DA001)排放,焙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TA002)净化后由H15m排气筒(DA002)排放。净化后的废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②无组织废气:项目对生产车间、储罐区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应采取加强车间生产管理(减少逃逸量,提高集气率)、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车间通风和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厂界氯化氢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投产后,有组织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分别为0.369t、0.202t、0.47t。

无组织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氯化氢年排放量分别为0.024t、1.379t。

2)废水防治措施

废水主要为工艺生产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间接冷却循环定期排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等。

生产工艺废水(沉锂母液)采用三效蒸发设备进行蒸发处理,蒸发的水蒸气经冷凝进入纯水罐,回用于生产,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蒸发冷凝水和初期雨水采用“PH调节+沉淀”进行预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进行预处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和大余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排入大余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最终排入章江。

本项目实施后外排的废水总量为16.9m3/d,大余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1万m3/d,目前仍有余量接纳本项目废水。

3)噪声防治措施

主要为各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75~85dB(A)。优先选择高效低噪设备,安装消声器、减震垫,采用隔声罩隔声,同时合理布局等措施。使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主要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普通包装材料、袋式收尘、废RO膜、废布袋、废压滤滤布等)、危险废物(废抹布、废机油、污水处理污泥、除杂渣、钠盐)及生活垃圾等。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废普通包装材料资源回收,废RO膜、废布袋、废压滤滤外售物质回收部门综合利用,袋式收尘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措施:混入生活垃圾的废含油抹布属于全环节豁免管理,收集后可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除杂渣、钠盐按危险废物管理,暂存于危废间,属性鉴别后,根据鉴别结果委外处置,废机油(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14-08)、废含油抹布(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49-08)、污泥(废物类别:HW30,废物代码:261-055-30),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除杂渣、钠盐根据鉴别结果委外处置,统一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项目设一处占地面积14m2的一般固废暂存库,有效库容为24m3。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采取硬化处理防渗漏,并设置围挡,涉及液体、水固废应采用专业容器盛放,暂存的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外运及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废机油、污泥依托悦安厂区已建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9m2,有效库容10m3),项目设一个除渣杂和钠盐渣库,占地面积120m2,有效库容240m3,周转周期为30天/次。危险废物暂存库及渣库应严格按照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和裙脚须做好防腐、防渗,四周设置收集沟,配备通风导气装置。各类危险物收集后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跟踪监测和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源头控制:对废水处理工艺、物料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设计,减少埋地管道泄漏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做到污染物泄漏早发现、早处理。

分区防控:将污水处理站、三效蒸发区、渣库、盐酸储罐区、事故池等划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将仓库、一般固废暂存间、生产车间划为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门卫室、行政办公楼需要地面硬化处理。

污染监控:本项目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和1个土壤监测点。地下水跟踪监测因子为pH、耗氧量、氨氮、氯化物、铝、镍、铜、钴、铁等,一年监测一次;土壤跟踪监测因子为pH、氨氮、镍、铜、钴等,五年监测一次。

应急响应: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的危险单元主要为生产区、储罐区、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等,涉及的危险物质有主要有盐酸、氯化氢、丙铜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天然气、废机油等。项目通过加强平面布置安全防范、工艺装置安全措施、生产管理防范、贮存管理防范、消防安全措施、其他事故防范措施管理;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同时制定应急预案。

一级防控主要针对在储罐区周边设置围堰、中和收集池、备用储罐等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时对外环境的影响。一旦有盐酸等泄漏,立即将其引入中和收集池,将其转输至备用罐或废水处理站。围堰内容积不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的容积(40m3);二级防控为在厂区内东南低洼设置一座有效容积为250m3事故废水池(兼消防废水池、初期雨水池),严防事故性废水直接排入纳污水体;三级防控措施依托园区污水处理厂的事故应急系统,便于收纳事故情况下受到污染的雨水。完善园区雨水排放口的监测与控制设施,防止企业二级防控失效时,事故废水经雨水系统排入周围地表水体。

4、设置防护距离

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以生产厂房外延100m、储罐区外延50m的区域,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分布。

5、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根据大气影响预测评价,废气经达标处理后,项目各污染源污染物在叠加现状浓度后的预测值均能满足相应的执行标准要求,说明项目建成投产后对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但在非正常工况排放情况下,氯化氢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因此为了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公司应杜绝非正常排放情况的发生。

废水经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和大余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排入大余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经大余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章江,其尾水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汇入截污干管排入章江,对章江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噪声治理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本项目在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渗处理措施后,项目运营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根据土壤评价内容,项目建成后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因此,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6、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建成投产后,COD、氨氮、氮氧化物均可满足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0.644t/a、NH3-N:0.086t/a、NOx:0.47t/a)。COD、NH3-N总量控制指标从2022年上报减排项目大余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中预支;NOx从2023年赣州互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淘汰项目中置换,实现区域总量平衡。

7、环境监测措施

项目应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对周围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定期开展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擅自拆除、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若项目废水、废气超标排放或环境质量恶化,必须立即停产治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3720日在大余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了项目的第一次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2023831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征求意见稿在大余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了公示,202391日、4日在江南都市报进行了报纸公示,2023831日在大余县工业园管委会宣传栏进行了张贴公示,在此期间,报纸公示了2次,征求意见稿公示的1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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