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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出定南县Y423线羊陂至广东三乐乡道升级改造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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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1127日、28日我局对定南县交通运输局定南县Y423线羊陂至广东三乐乡道升级改造项目、国电投(信丰)发电有限公司国家电投信丰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会昌县兴会科技创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昌氟盐新材料产业基地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78387266

通讯地址:赣州市行政审批局(长征大道与赞贤路交界处)二楼

                         20231129

序号

项目环评批复文件(上传)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1

定南县Y423线羊陂至广东三乐乡道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赣市行审证(1)字[2023]204

2023/11/27

2

国家电投信丰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批复

赣市行审证(1)字[2023]208

2023/11/28

3

会昌氟盐新材料产业基地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赣市行审证(1)字[2023]207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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