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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发布2023年1号总河湖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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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余县委书记、县级总河湖长韩相云签发2023年1号总河湖长令,要求以河湖专项整治为抓手,以建设幸福河湖为目标,扎实推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这是大余县2023年以来发布的第一份县级总河湖长令。

总河湖长令指出,大余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不断提升河湖水系综合管理保护能力,按期完成以河湖整治工作为重点的河湖长制各项工作。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纵深推进河湖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县直、驻县各相关单位要对河湖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问题台账。积极开展侵占河流水域岸线专项整治,常态化推进“清四乱”工作,目前在江西省河长制平台上该县河长上报问题有82个,已整治完成81个,问题处理率98.78%。另外,2023年第一次全市河长制工作督查发现该县问题1个,市级河湖长制暗访发现问题2个,均按时限要求整改到位。

二是聚焦河长制升级,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河湖。要对照幸福河湖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积极推动章江河幸福河湖试点建设。目前大余县龙安新区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将于下半年开工运行,处理能力能达到每天2500吨。同时持续开展水生态文明村自主创建,目前正在水生态文明村新城镇水西村打造河长制主题公园。

三是聚焦效能提升,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河湖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联合开展水行政执法及监督行动。深化跨界河湖联防联控机制,加强联合巡河。充分发挥“企业河长”、“民间河长”、“河小青”志愿服务队等社会力量。今年以来开展了2次“河小青”河道清理志愿服务活动

四是聚焦履职尽责,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河长要使用省级巡河app常态化开展巡河督导,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抓好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重点工作。截至目前,县级河长累计巡河12次、乡级河长巡河221次、村级河长巡河330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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