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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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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建设龙南市革命烈士纪念塔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赣州是革命老区,有名有姓的烈士达10.8万余名,共有烈士纪念设施64837处,占全国的8.1%和全省的60.7%。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全省率先出台《赣州市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推动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定期拨付专项资金,并积极对接中央和省、市有关部门,通过上级补助、属地拨付、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资金,近两年共拨付烈士纪念设施专项维修改造补助资金(含上级补助资金)合计近6千万元,有效推动了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充分发挥了缅怀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阵地作用。

      根据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我局主动对接龙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详细了解龙南市革命烈士纪念塔建设情况,同时将该项目情况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作了专题汇报。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烈士纪念设施实行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级保护和属地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要安排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和维修改造经费,用于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设备更新、环境整治等。国家、省、市每年都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对于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要由县级财政安排维修改造经费。因此,龙南市革命烈士纪念塔作为龙南市管辖的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其维修改造资金应由龙南市财政筹措解决。

      下一步,我局将龙南市革命烈士纪念塔列入2023年全市重点烈士纪念设施建设项目范围,同时积极争取上级烈士纪念设施专项补助资金,我局将根据专项补助资金争资情况、使用范围和龙南市革命烈士纪念塔建设实际情况,对龙南市革命烈士纪念塔建设项目予以倾斜。

      感谢您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赣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3月22日

      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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