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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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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蓝晶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发展共享汽车经济模式的建议》收悉,现综合各协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共享汽车发展水平比较落后,交警部门已通过市城管局将中心城区道路沿线停车收费数据信息接入公安平台,现已将涉及赣州市汽车和驾驶人数据共享市大数据局。为更好发展共享汽车经济,将做好以下工作:1.将以正在推进建设的大数据平台为基础,加大采集接入共享汽车企事业单位信息和数据,对涉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停车场、各单位内部、各大高校内部停车场、用户居住地停车场、小区物业、各大商超、酒店、商务楼宇、文体场馆、观光景区停车场数据接入,对需要使用共享汽车的违法信息、登记信息、驾驶人信息等相关信息的单位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基础上提供数据共享和数据调用服务。2.对共享汽车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车辆年检一对一服务。由于机动车年检服务已全面社会化,目前无法享受年检费用减免和优惠,但可享受便民服务、绿色窗口服务以及集中预约办理服务。对新能源共享汽车可以享受绿色窗口服务,安排专人对接办理服务,避免在各个窗口之间来回跑,可由原来的办理一个业务需要20分钟缩短为10分钟,如有批量业务需要办理的业务,可安排人员进行集中预约办理业务。

二、当前,我市已将停车场建设纳入新型城镇化攻坚战和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定期协调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着力缓解“停车难”问题。赣州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二期工程及赣州市智慧停车场管理平台(五区一体化)项目工程也于2019年末开始筹划,项目采取PPP模式建设,现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总投资约12.3亿元,拟在章贡区新建公共停车场13处,其中9处结合地面小游园建设地下停车场,4处单建停车楼,项目共计提供停车位4378个,提供充电桩446个。为积极推动共享汽车经济模式,公共停车场二期工程建成后可根据汽车共享经济发展需要在总停车位中划拨10%的停车位专用于共享汽车的停放,同时每个停车场设计方案均配建了一定数量的充电桩,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未来共享汽车出行。

三、赣州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搭建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今年3月已取得市发改委项目批复。项目总投资约1.9亿,建设内容为拟对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赣县区、南康区五区约201个封闭停车场停车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对路内约26971个泊位进行停车配套设备建设,同时将搭建“五区一体化”全域的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和停车管理运营指挥中心。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的建设将开放汽车停车泊位共享端口,引导更多公共停车场、充电桩平台接入端口,最终形成资源共享,破解共享汽车目前存在的互联互通难题,提高汽车泊位的使用率和周转率。提案中建议划设10%道路停车泊位作为专用车位事宜,因设置专用车位将会给停车管理工作带来不便,不建议划设,但为鼓励共享汽车发展,可在道路停车收费方面给予适当政策减免。

四、为方便我市中心城区市民出行,积极引入共享自行车和共享电动车,现有共享自行车1家(哈),车辆1.5万台;共享电动车6家(人民出行、哈、哈长租、青桔出行、锂市民、比特比)车辆1.5万台。为短距离绿色低碳出行提供了方便,很受市民青睐,共享汽车也是中、远距离出行的理想选择。

五、由于省、市至今未明确共享汽车归口管理部门,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和规范性文件来进行管理,待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后,如明确工作职责,我们将一如既往的立足本职,完成好相关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向省市有关部门汇报,建议尽快研究共享汽车发展问题,明确发展方向,规范行业管理,推动我市共享汽车发展。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请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赣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81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及电话:杨敏,0797-8996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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