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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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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曾令珍代表:

您提出的《建议将会昌县纳入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快速交通走廊》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瑞兴于快速交通走廊是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它不仅为瑞金市叶坪乡、黄柏、九堡、瑞林、于都县银坑镇、兴国县社富乡、高兴镇等15个沿线乡镇交通出行直接带来便利,同时,赣西、赣西北通往福建厦门方向缩短里程约70公里、节约旅行时间约1个小时,社会效益明显。目前,项目线路走向于20175月,经市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且项目工可、初步设计已通过省发改委评审,已无法再进行调整。

二、 根据赣州市对经济发展区域划分安排,会昌县、寻乌县、安远县纳入会寻安生态经济区。会昌北部小密、西江、白鹅等乡镇属于会寻安生态经济区范围内,通过323国道、厦蓉高速交通纽带也与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快速交通走廊相连接。

三、鉴于项目线路走向已确定,为充分发挥瑞兴于快速交通走廊项目经济辐射作用,最大程度拉动沿线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当地政府在经济发展布局中可充分考虑交通走廊的拉动效应,加大既有公路网改造,使之快速连通瑞兴于快速交通走廊,在产业布局上下功夫,为会昌县北部乡镇经济建设、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发挥更大效益。

下一步我们将协调、指导瑞金等四县(市)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建成通车,为试验区经济建设服务。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交通工作的关心、支持,请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附: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赣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715

 

 

抄送:市人大选任联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及电话:杨敏,0797-8996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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