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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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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政策研究,参与起草规范性文件,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拟订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计划规划、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等,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全市国省道公路路政及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由市辖区承担的公路路政等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江西省人民政府大余超限超载车辆检查站、江西省人民政府龙南超限超载车辆检查站、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定高速超限超载车辆检查站、江西省人民政府瑞金超限超载车辆检查站、江西省人民政府寻乌超限超载车辆检查站等五个固定治超站的跨省界公路超限超载车辆检查工作。

()负责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由市辖区承担的道路运政(含场站)等行政执法工作,对县级以下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行政执法进行指导、监督,负责监督全市道路运输经营者的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

()负责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由市辖区承担的水路运政、港口行政、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船舶防污染等行政执法工作,按船舶主要航行、作业水域承办内河船舶的营运检验工作。

()负责全市普通国道、省道工程项目,县道、乡道、村道中隧道、大桥及以上桥梁、二级公路工程项目,以及四级以下航道整治,不满一千吨级码头、船闸等水运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遵守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承担职责范围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市重大和跨区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教育宣传工作。

(十二)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本辖区内国家重点物资、战备物资、抢险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的道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负责人:罗全发

办公地点:赣州市章贡区东阳山路15

联系电话:0797-556660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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