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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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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把政府机关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保证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会评议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核心,以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为目的,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努力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新礼泉。

第三条 社会评议对象包括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重点是具有行政确认、经济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科室和单位

第四条 社会评议的内容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落实是否到位等。

第五条 社会评议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综合评定,定性评议、定量评议等多种评议方法。

第六条 社会评议工作一年一次,社会评议的基本程序包括:

1、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评议对象、内容和程序,宣传发动群众,被评科室和单位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目标、开展自查自纠等。

2、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收集群众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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