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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水利(水务)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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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
  2008年,全市水利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的发展战略和“一条主线、六个重点”的工作部署,团结奋斗、顽强拼搏,取得了显著成绩。为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对会昌县水利局等6个水利(水务)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会昌县水利局   于都县水务局
  兴国县水利局   安远县水务局
  宁都县水利局   全南县水利局
  望受到表彰的单位,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水利系统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励精图治,求真务实,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推动全市水利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实现赣州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追赶型、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OO九年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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