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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全省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市水利建管字〔2017〕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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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水利局、赣州经开区农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近日、省水利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工作的能通知》(赣水建管字〔2017〕25号),指出我省部分涉河建设项目未严格按批准的建设方案施工、施工设计文件未经审核就施工、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管缺位、项目完工后水利部门未参与涉水工程验收等问题,存在涉河建设项目影响防洪安全隐患。为加强我市涉河项目监管,现将该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全省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工作的能通知》(赣水建管字〔2017〕25号) 
         19号文附件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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