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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季度12315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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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2021年一季度,赣州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各类诉求21538件,相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7.4%,其中咨询14648件,投诉5156件,举报1734件。通过其他渠道接收投诉举报共134件,其中政府热线转办单69件、网络问政13件、来信来函52件,均已及时录入全国12315平台系统并转派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办理。截至目前,已办结20668件,办结率为95.6%,调解成功率为6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1.23万元。

二、咨询件情况

一季度共接收消费者咨询14648件,同比增长19.2%,其中咨询消费法律法规知识9907件,主要涉及价格、三包规定、售后服务以及网购如何维权等内容;咨询市场监管业务1482件,主要是查询案件的进展情况、合同纠纷、电梯、加油计量等问题;咨询非市场监管业务3259件,主要涉及销售假烟、房屋质量、电信及快递服务等内容。

三、投诉件情况分析

(一)投诉客体类别分析。

2021年一季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156件,同比增长58.4%,商品类投诉主要涉及:家居用品(1282件)、一般食品(609件)、房屋(256件)、交通工具(234件)、服装鞋帽(218件)等;服务类投诉主要涉及:餐饮和住宿服务(335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208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173件)、教育培训服务(131件)、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128件)。

(二)投诉热点情况分析。

1.家居用品投诉居高不下。一季度受理此类投诉1282件,占投诉总比的24.8%,同比增长196%,被投诉区域主要集中在南康区。反映的问题多为网购家具中出现的问题,一是家具存在破损、变形、开裂等质量问题;二是收到实物家具后,发现与网络图片宣传的材质、做工、颜色有明显差别;三是定做家具周期过长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等问题。由于多是网购造成鉴定难等原因,消费者的退换货诉求难以保障即使消费者选择无理由退货,因家具属大件物品,消费者要承担高额的物流及搬运费用。

2.食品类问题仍是人们关注重点。一季度受理食品类投诉609件,超八成食品投诉集中在流通环节投诉的主要问题是:经营腐败变质、混有异物、掺杂掺假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部分商家存在销售即将过保的食品但未有标注提醒性标示少数经营者存在无证经营食品等问题。

3.房屋类投诉有增无减。一季度共受理256件,相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1%。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四方面:一是房屋销售人员存在诱导购买、虚假宣传等行为;二是购买精装房后,发现装饰材料的品牌、材质与合同中不符,涉嫌欺骗消费者;三是消费者购买房屋时签订合同而开发商未能履约等问题,且拒绝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赔偿;

4.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增长较快。近几年该类投诉呈现出指数型增长,一季度受理该类投诉131件,同比去年增长约一倍。该类投诉问题繁杂,往往涉及多个部门监管,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诱导消费、服务与宣传承诺不符、培训中诱导学生贷款、课程更改问题、无培训资质、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等方面。

5.合同违约问题较为突出。从投诉问题类别来看,涉及合同类投诉一季度呈现激增态势,共受理1013件,相较去年同期增长了三倍。随着消费向享受型、服务类、体验式的转变,新的消费模式层出不穷,消费需求更加精细化,尤其是预付式消费大幅增长,带来消费不确定性风险增加,造成合同类投诉的大幅上涨。主要反映在合同内容、违约责任等约定不明,缺乏明确的合同履行标准,经营者单方面变更合同、不履行承诺问题上

四、举报件情况

(一)从举报问题类别来看。一季度共受理消费者举报1734件,同比减少4.3%,其中举报问题类别较多的为广告违法行为(828件)、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250件)、食品违法行为(148件)、产品质量违法行为(115件)、其他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90件)等。

(二)以举报商品类别来看。商品类举报件1405件,排在前五的是:日杂用品(162件)、一般食品(117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104件)、药品(57件)、床(52件)。

(三)以举报服务类别来看。服务类举报329件,排在前三的是:餐饮和住宿服务(91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33件)、教育、培训服务(32件)。

(四)举报热点分析。

1.广告违法行为位居首位。广告类违法行为成为举报的重灾区,举报人以疑似“职业索赔人”居多,主要反映商家在销售宣传中存在使用“绝对化广告用语”和“虚假宣传”等行为,还有部分则是针对对比性广告、广告数据来源无出处等内容进行举报。

2.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列举报第二位。主要表现在:销售人员在销售商品时对商品或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故意拖延或无故拒绝三包售后服务,商品存在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情况。

3.食品违法行为位居第三。反映的问题主要有:商家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食品;食品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掺杂掺假;疑无证照经营;非法添加;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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