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统干字〔2017〕5号
关于杜兴来、李鹏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杜兴来同志任赣州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李 鹏同志任赣州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副队长;
同时免去杜兴来同志原任职务。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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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杜兴来同志任赣州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李 鹏同志任赣州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副队长;
同时免去杜兴来同志原任职务。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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