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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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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赣州市统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赣州市统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赣州市统计局作为市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职是对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进行核算,组织全市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即赣州市统计局。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68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参公编制7人,全额事业编制32人实有人数65人,其中:在职人数46人,参公人员4人,全额事业人员15人;退休人员19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474.3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08.32万元,较2016年增加135.65万元,增加10.13%;本年收入合计966.00万元,较2016年减少233.79万元,下降19.49%%,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大数据平台建设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经费未在当年支付,导致年初结转和结余金额较大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963.17万元,占99.71%;其他收入2.82万元,占0.2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1474.3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973.13万元,较2016年增加95.18万元,增长6.90%,主要原因是:年度支出正常增长;年末结转和结余501.18万元,较2016年减少7.14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和结余正常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60.22万元,占67.84%;项目支出312.91万元,占32.1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4.52万元,决算数为97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0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6.80万元,决算数为82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09%。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99万元,决算数为6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3%。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85万元,决算数为4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7%。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88万元,决算数为3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9.7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18.09万元,较2016年增加61.21万元,增长13.4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0.50万元,较2016年增加49.45万元,增长96.86%。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13万元,较2016年减少84.62万元,下降67.29%。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6年减少3.00万元,下降100%。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05万元,决算数为11.02万元,完成预算的49.98%,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33.05万元,下降74.9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与2016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05万元,决算数为11.02万元,完成预算的64.63%,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3.69万元,下降25.08%。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29.36万元,下降100%。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50万元,较2016年增加49.45万元,增长96.86%。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7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3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79.33万元,完成预算的79.33%。主要产出和效果:圆满完成了“三农普”数据采集审核上报和验收工作,所有农普年度调查工作任务全部按计划完成。按照农业普查方案要求,全市于2017年1月1日起组织入户登记,重点完成普通农户、规模户、农业单位“三张表”的登记采集和乡镇普查表、村普查表的登记录入工作。经过近五个多月数据的审核、查询和订正,至6月份基本完成农普数据上报和市级验收工作,顺利通过了省“三农普”事后质量抽查组对我市4县(信丰、安远、于都、南康)县(区)8乡镇16普查小区的事后质量抽查,抽查组的抽查报告认为“赣州市农普入户登记工作扎实,抽中地点的普查小区示意图、清查摸底表等相关资料完整,此次抽查的数据与农业普查平台的数据比对后没有发现普查对象重登、漏登的情况,总体数据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符合国家和省方案要求”。

为科学组织实施好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市农普办按照普查方案和普查流程,层层抓好落实,自始至终将数据质量控制贯穿普查各环节全过程。市农普办建立了5项管理制度,建立了每月任务清单制、工作调度制、进展督导制“三个一”的农普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了“四评估一论证”数据质量审核制度;对每阶段各项具体工作有指导意见,对每个普遍性的具体问题有详细问题解答,编印《质量控制细则》《登记工作细则》《审核验收要点》、《普查数据在线审核要点》等,在数据处理平台上新增110多条查询审核公式,将国家审核公式中没有包括的表内、表间平衡关系、数据超界等全部编成查询或审核公式,解决了由于工作量巨大人工审核难实现的问题,由于各级政府和普查机构的高度重视,市农普办的严密组织,精心实施,我市按要求顺利完成了普查各项工作任务。这次普查共查出163.7万户普通农户、1.8万多户规模户和1.5万多家农业经营单位,基本查清了我市“三农”近十年来的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摸清了我市“三农”的真实家底。

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优秀。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2017年度)

项目名称

赣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主管部门及代码

赣州市统计局

实施单位

赣州市统计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B/A)

得分(10分)

得分计算方法

 年度资金总额:

100

79.33

79.33

8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其中:财政拨款

100

79.33

79.33

8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

 目标1:完成数据现场采集、整理及核实;完成数据的录入和上传
 目标2:制定事后质量抽查方案,并实施事后质量抽查
 目标3:着手数据的汇总,资料的评估、分析、印刷和发布以及深度开发

 1:完成了数据现场采集、整理及核实;完成了数据的录入和上传
 2:制定了事后质量抽查方案,并实施了事后质量抽查
 3:已着手数据的汇总,资料的评估、分析、印刷和发布以及深度开发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A)

全年实际值(B)

评分标准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数量指标

完成数据现场采集、整理及核实;完成数据的查询、修正和上传

5

100%

100%

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5

 

召开一次农业普查工作调度会议

5

100%

100%

5

 

制定事后质量抽查方案,并实施事后质量抽查

5

100%

100%

5

 

质量指标

普查数据质量达到方案规定的要求;各级普查机构逐级贯彻事后上级质量抽查方案

5

100%

100%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80-50%(含50%)、50-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5

 

“三农”发展的咨询建议对党政决策起到参考作用

5

100%

100%

5

 

时效指标

6月底前完成数据的现场采集、整理、核实

5

100%

100%

5

 

11月底前完成事后质量抽查

5

100%

100%

5

 

7月底前开始着手数据汇总分析

5

100%

100%

5

 

成本指标

项目支出是否符合国家或部门相关支出标准

5

100%

100%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80-50%(含50%)、50-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5

 

培训成本是否低于上次普查可比成本

5

100%

100%

5

 




经济效益
指标

项目支出是否低于国内市场机构可比支出

5

100%

100%

5

 

社会效益
指标

主要普查数据产品是否得到社会认可,没有产生不良影响

5

100%

100%

5

 

政策咨询建议是否对党政决策有参考作用

5

100%

100%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是否有益于提高统计能力建设

5

100%

100%

5

 

项目是否有益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5

100%

100%

5

 

项目是否有益于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5

100%

100%

5

 

满意度指标

用户
满意度指标

数据产品和分析资料是否获得当地党政和部门认可

5

95%

95%

同效益指标得分计算方式

5

 

数据产品是否获得到社会认同

5

95%

95%

5

 

总分

90

 

注:1.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评分标准:(1) 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80-50%(含50%)、50-0%来记分。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全年实际值(B)*该指标分值。

    3.请在“未完成原因分析”中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1-014655331_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2-014655331_收入决算表23-014655331_支出决算表34-014655331_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5-014655331_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6-014655331_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67-014655331_“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78-014655331_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9-014655331_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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