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按照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赣州市扶贫办牵头制定了《关于开展相对贫困监测帮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一、 制定《办法》的背景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有效防止致贫返贫。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和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办起草了《关于开展相对贫困监测帮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二、制定《方案》的目标任务
通过扶持产业就业发展、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加大兜底保障力度、强化教育政策资助、购买精准防贫保险、深化志智双扶、强化社会帮扶等7条帮扶措施,通过多方共同发力,防止新出现致贫和返贫现象,全力消除疫情影响,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三、制定《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四个部分,分别是工作原则、对象识别、帮扶措施、工作要求。
一是工作原则。按户认定,总量控制;因户施策,循因帮扶;开发为主,保障为辅;适度激励,反向约束。
二是对象识别。从预警监测和识别退出两个方面来识别相对贫困户。
三是帮扶措施。在充分吸收省实施意见中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列出了7条帮扶措施,分别是扶持产业就业发展、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加大兜底保障力度、强化教育政策资助、购买精准防贫保险、深化志智双扶、强化社会帮扶。
四是工作要求。从强化责任认识、强化工作落实、强化资金保障、强化调度考核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四、制定《方案》的涉及范围
围绕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战略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一手抓攻坚,一手抓巩固”,把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结合起来,以巩固“两不愁三保障”为基本,以产业就业为核心,以扶志扶智为重点,以政策兜底为保障,继续加大项目资金、科技人才等各类要素投入,建立和完善当期可承受、长期可持续的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千方百计增加脱贫户及低收入群众收入,防止边脱贫边返贫和新的贫困人口发生,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五、施行时间
《方案》自2020年5月6日起施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