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扶移字[2011]15号
关于下达2010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应急补助结余资金项目的通知
县(市、区)扶贫和移民办:
根据省财政厅、省扶贫和移民办《下达2010年度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应急补助结余资金的通知》(赣财企【2010】134号)精神,各县(市、区)扶贫和移民办、财政局编制上报了2010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应急补助结余资金项目计划。
经市审核并报省审批备案,同意下达你县(市、区)2010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应急补助结余资金 万元,项目 个。
请严格按照《江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资金项目监督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附:1、大中型水库移民应急补助资金2010年度项目备案汇总表
2、大中型水库移民应急补助资金2010年度项目备案表
市扶贫和移民办
2011年2月12日
主题词:移民 应急补助 项目资金 通知
赣州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 2011年2月12日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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