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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发布2023年2号总林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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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0日,赣州市委书记、市级总林长吴忠琼签发2023年2号总林长令——《关于切实强化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的令》。
  总林长令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在打造高水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上下功夫、强举措。
  总林长令要求,一是要全面推进林业改革,按照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要求,加大民营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大户)等扶持培育力度,建立健全林权登记协同和流转服务机制,加大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建设力度,建立健全“场村共建”、“大手拉小手”等国有林场绿色发展机制,不断激发林业发展动力。二是要全面加强森林培育,积极拓展造林绿化用地空间,开展国有林场场外造林,大力推进长江流域岸线生态修复、今冬明春低质低效林改造、赣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等项目,推广“互联网+义务植树”模式,探索“储备林+”扩大储备林建设规模,持续提升森林资源质量。三是要全面强化森林保护,健全完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体系,加快推进环保督察、森林督查、审计、湿地保护专项行动、绿盾行动等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强化湿地保护管理,加强野外用火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改,加大松材线虫病松林林相改造力度,全力做好新一轮疫木集中除治期各项工作,切实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四是要全面加快产业发展,着力推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积极开展赣南茶油品牌宣传和产品营销推介,科学推进毛竹笋用林喷灌设施建设,大力开发竹笋精深加工等高附加值产品,加强崇义“笋小粉”“南酸枣”、兴国“太秋甜柿”和安远“锥栗”等森林食品营销与品牌建设,推介创建一批省级及以上森林康养基地,全力打通两山转换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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