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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炳发同志任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法定代表人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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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赣州经开区商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市编办批准,陈炳发同志(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主持工作)任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法定代表人职务。

             

 

                    中共赣州市商务局党组

                      2016年3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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