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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致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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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参保人:

根据医保政策调整和系统跨年度结转等工作安排,2023年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集中征缴期由2022年12月1日至31日调整为2023年1月10日至31日,期间参保人享受待遇不变。为方便参保人及时缴费,切实保障基本民生,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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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缴期限

   (一)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享受医保待遇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缴费的,享受医保待遇自缴费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2023年4月30日后缴费的,享受医保待遇自缴费之日起90日以后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缴费方式
   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可通过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农业银行微信公众号、农村商业银行微银行、赣州银行微信公众号、支付宝(赣服通)、办税大厅POS机、合作银行(邮储银行、赣州银行等)柜台缴费等方式缴纳。
为了不影响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请您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缴费。祝大家新年快乐!身体健康!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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