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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380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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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邱志鹏                             A1   

                                        同意对外公开

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0380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卫健委

杨春林等2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赣州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组织有关科室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医保政策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局认真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助力打造江西中医药品牌服务中医药强省战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持续优化“两定”医药机构管理,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医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将中医诊疗项目124项、中成药1381个、中药饮片1083种、民族药93个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落实湖北牵头19省联盟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42.27%,切实降低我市参保群众中医药费用负担,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二、关于“将中医正骨、针灸、推拿等非药物诊疗的中医特色项目纳入门诊医保报销范围”的建议

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2227)、《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赣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统筹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市医保发20194号)精神,门诊就医开展针灸、拔罐、推拿、艾灸等特色传统中医治疗项目,可按规定纳入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报销范围。关于委员提到“去年12月接入省医保信息平台以后,取消了中医门诊治疗项目医保报销的政策”,系因为当时信息系统正在改造,目前已恢复支持传统特色中医治疗项目在一级及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的城乡居民门诊报销政策。

此外,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字〔202230号)要求,保障我省参保群众医疗需求医疗机构可以按规定向医保部门申报特色中医治疗项目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

三、关于“适时提高中医特色治疗的收费标准”的建议

(一)2017年通过公立医院改革,在取消药品加成腾出空间的基础上,对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2017年,我市公立医院进行综合改革,重点考虑调整中医药项目,取得明显成效。一方面是调价项目数量多中医及民族项目共61项,占调价项目总数的7.5%另一方面是项目价格涨幅大骨折手法整复术由100元提高至300元,小针刀治疗由50元提高至70元,刮痧治疗由20元提高至28元等,明显提高了中医传统特色项目收费标准,更好地体现了中医师的劳动价值。

(二)2021年建立健全灵敏有度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保证中医药项目价格的长期稳定增长。20212我局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赣市医保字〔20211号),再次对103项医疗服务价格作了动态调整,其中中医及民族项目14项,占调价项目总数的13.6%,调增了中医辨证论治(中医诊查费)及针灸、拔罐、刮痧、煎药等其他体现中医特色的项目价格,对于原有但无价格的督灸治疗项目新定了收费标准,更好地满足了中医医疗机构的诊疗需求。

2022年深化医疗服务价格国家试点首轮调价中向中医医疗服务政策倾斜。一是试点方面明确了在分配调价总量时,适当向中医医疗服务倾斜。二是2022年首轮调价中,上调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107项,占首轮调价项目总数的25.2%,共调增金额4793.54万元。以中医辨证论治为例,副主任医师三、二、一级价格由26元、21元、18元上调至28元、23元、20元,主任医师三、二、一级价格由29元、25元、23元上调至31元、27元、25元;三是普通针刺三级价格由14元提高至16.5元,骨折外固定架固定术由600元提高至700元等,进一步提高了中医传统特色项目收费标准。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国家试点工作,积极落实中医强省战略,支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更好保障人民健康权益。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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