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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13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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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局

薛斌委员在市政协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优化脱贫人员医保帮扶政策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建议”提案收悉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参考: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省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通知》及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极推进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体如下:

一、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制度

    1.提高2021年全市城乡居民门诊费用统筹筹资标准,合理调整和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2021全市城乡居民门诊费用统筹筹资标准提高每人每年207.5,比2020年增加15元,筹资标准提高7%其中普通门诊、中医门诊、门诊特殊慢性病三项的筹资标准合计为每人每年172.23元;门诊特殊检查、日间手术两项的筹资标准合计为每人每年14.52

    2.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按照《关于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将医疗救助作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之后的第三道保障线,发挥医保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梯次减负功能,同时协同财政部门做好2021年全市有关中央、省、市级医疗救助资金分配;监测分析全市医疗救助基金运行情况,加快整合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及其他政府兜底性医疗保障资金转到医疗救助基金工作进度。20211-10月全市共下达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2314.34万元,其中中央、省级配套资金21732万元,市级下达配套资金582.34万元。

二、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

1.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

为全市的一般贫困户、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城镇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合计126.81万人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市委《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文件和市领导相关批示精神,确保过渡期内贫困人口疾病医疗补充保险由原承保保险公司延续至2021年底,会同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印发《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困难人口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下拨市级补助资金6683.6万元,并督促各地及时签订合同,保障城乡困难人口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参保筹资有稳定来源。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民政厅、财政厅、卫健委、税务局、银保监局、乡村振兴局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将针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待遇保障,出台分类、分层次保障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分类别、分层次的困难群体医疗保障制度,通过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优化和调整医保扶贫倾斜帮扶政策,确保政策平稳衔接,制度有可持续性。

2.做好兜底保障政策落实

按照既有政策继续落实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的适度水平,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无需缴纳押金,先住院诊疗,出院时享受“一站式”刷卡即时结算。截至20211125日享受四道医疗保障线41.68万人次,产生医疗总费用26.97亿元,累计报销24.32亿元(其中:基本医保15.46亿元、大病保险2.77亿元、医疗救助2.44亿元、疾病医疗补充保险3.51亿元、医院负担0.14亿元)。

3.实行分级诊疗,引导合理诊疗,降低就医成本

引导农村低收入人口在设区市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率不低于90%,遵循县域内就诊,逐级转诊原则。在省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外医疗费用占医疗总费用比例不超过10%,以减轻农村低收入人口经济负担,降低就医成本,在保障适度、公平的前提下确保各项医保政策、制度的健康运行,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4.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机制

协同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加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象的监测。我局按照全省医保防贫预警线索要求,定期通过医疗保障系统对赣州市参保人员进行逐一筛查,将发现防贫预警线索的详细信息及时反馈至市、县乡村振兴和民政等部门统筹监测帮扶。截至今年三季度共筛查数据6.94万条。

三、推进医疗保障“放管服”改革

    1.优化跨省异地就医流程,方便百姓异地就医

    作为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国家试点城市,我市全面接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百姓可以网上办理异地就医医保业务,实现免证明材料、免经办审核、即时开通、即时享受。今年41日跨省异就医直接备案正式上线后,全市共有7118人次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自助办理异地就医登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于今年1月中旬正式上线后,全市启动门诊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31家,我市参保人员在外地开展门诊结算8979例;外地市参保人在我市门诊结算243例。

    2.加快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全面推进便民业务掌上办

    截止1125日,全市医保电子凭证累计申领人数达480余万人(位居全省前列);依托医保电子凭证,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应用场景基本实现全覆盖,实现线上支付定点医药机构11家;通过“互联网+医保支付”的结算2903427人次,医保基金支付5199.79万元。

    3.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一体化,提升全市经办服务水平

    陆续开通了医保高频业务17项,查询业务19项,基本涵盖医疗保障主要业务功能;2021年起,按照医疗保障市级统筹改革的部署要求,全面梳理国家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待遇清单,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模式,打造医保公共服务综合平台,目前已完成“一体化”事项16项,基本实现了“不见面办理”、“网上办理”和“线上线下一体办”。

    四、开展督导调研,推动政策措施的实施和落地

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做好医疗保障扶贫巩固提升工作,112日印发《关于开展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督导调研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督导调研,对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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