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建立和完善社区康复医疗服务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对“医保等相关政策规定对发展康复医疗限制较大,对恢复期康复患者的基本康复治疗项目实行按门诊报销”等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建立康复服务项目价格动态机制。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明确要求,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重点提高包括康复项目在内、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目前,《赣州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汇编》中涉及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已近150项,包括物理治疗和康复检查、治疗两部分,涉及肢体、语言、听力、认知、适应能力等多个方面。
医疗机构拟新开展的康复治疗项目,可以按照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受理审核办法和工作规则,向当地赣州市医保部门申请新增项目和制定收费标准。我们将定期梳理已经开展或新增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研究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动态调整的机制,适时将条件成熟的新增项目上报省医保局审核。
二、按规定将基本康复项目纳入门诊报销范围。根据赣州市医疗保障局、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四部门转发《关于明确和完善部分医疗康复项目支付政策的通知》(赣市医保字〔2019〕20号)文件规定,我市将手功能评定、电动起立床训练、平衡功能训练、轮椅功能训练、手功能训练等18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除住院可报销外,城乡居民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康复治疗按照《赣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统筹实施办法》(赣市府办发〔2019〕13号)文件要求,可以按规定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报销65%。
2021年,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市正积极推进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国家试点,将医疗康复住院医疗服务,逐步纳入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范围,有利于医疗机构调整结构,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水平,还有助于推动分级诊疗,控制医保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