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2日至5月6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8月24日反馈了《赣州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共涉及4个方面47个问题。赣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工作要求,扛牢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整改机制,全力推进督察整改工作。现按照要求将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开。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的4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6个,剩余11个问题正按照时序进度加快整改;督察交办信访件197件,已办结194件,剩余3件达到序时进度。对督察组移交的6条责任追究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理,依规依纪对36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
二、主要做法
(一)高位推进整改。赣州市委、市政府对《赣州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问题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迅速行动、坚决整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市级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及督察整改等相关工作,市委书记吴忠琼,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克坚及市四套班子其他领导同志对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多次作出批示,多次现场调研督导,推动问题解决。各地各有关部门扛牢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直接抓、全程抓,做到了整改见人见事、见果见效、见根见底。
(二)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赣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任务的牵头单位、验收单位和整改目标、时限、措施,建立市级负总责、属地抓落实、部门管行业工作机制,健全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和验收销号程序,形成了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实行督察整改任务月调度制度,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定期报送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健全督办预警机制,对整改任务进度缓慢、未达到整改目标任务,未将整改结果及时报送的以及反馈整改情况失实的,视情采取提醒、通报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积极组织策划“督察整改见成效”系列正面典型案例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坚持标本兼治,以制度建设、长效机制固化整改成效,坚决杜绝“旧账未还又添新账”的现象。
(三)严肃责任追究。制定《赣州市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线索移交追责问责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追责问责工作小组,对督察组移交的6起生态环境问题追责问责工作深入开展调查,实事求是厘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严肃追责问责了36名相关责任人员,其中:党纪政务立案6人,诫勉谈话14人,谈话提醒、责令检查等其他第一种形态处置16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深化督察整改成效,坚持“市级负总责、属地抓落实、部门管行业”整改机制,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紧盯不放抓好问题整改,逐项对账销号,确保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不打折扣、不留“尾巴”。二是持续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跟踪协调,督查督办,扎实做好督察整改和“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切实把“管当下”的整治成果转化为“管长久”的制度成果。三是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赣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迈上新台阶,奋力打造美丽中国“赣州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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