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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部分问题销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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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17日,江西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十二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2个问题销号。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要求,现就相关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一、赣县区时间公园三期东侧水沟和兴国县普惠路与滨江大道交汇处黑臭水体问题

反馈问题十二:2020年5月现场调查发现,赣县区时间公园三期东侧水沟黑臭明显,长期影响周边群众生活,监测显示,水沟水体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121毫克/升、13.9毫克/升、1.03毫克/升;兴国县普惠路与滨江大道交汇处黑臭水体通过箱涵底部直排潋江,监测显示,直排水体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266毫克/升、9.13毫克/升、0.94毫克/升。

整改目标:完成赣县区时间公园三期、兴国县普惠路与滨江大道交汇处水体治理。

整改措施

1.2021年3月底前,完成章贡区水东镇红星村五、六、七组村民搬迁工作。

2.2021年6月底前,完成桃源河段河底淤泥清理。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桃源河生活污水管道改造工程建设及赣县区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

3.2021年6月底前,完成兴国县普惠路于滨江大道入河口末端淤积污水体进行清淤疏浚、填埋硬化。2021年12月底前,完成上游小春河兴国大道北侧、普惠路河岸雨污分流、截污纳管改造,完成小春河截污干管延伸工程、普惠路排水管道建设工程。小春河、普惠路生活污水全面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

4.完善机制,加强河段日常巡查及周边环境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完成情况:

1.经查阅资料,章贡区已完成水东镇红星村五、六、七组村民的搬迁工作,共搬迁117户村民。

2.章贡区和赣县区已完成桃源溪河段河底淤泥清理及河道两岸环境卫生整治,建立了定期巡查机制。赣县区投入0.7亿元对城北城区实施了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新建管道22.1公里,雨污分流改造管道67.8公里,城北桃源河生活污水管道改造全部完成。赣县区于2021年2月建成日处理污水1万吨规模的赣县区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已联网赣州市污染源监控市平台和江西省污染源监控省平台,目前该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

3.经查阅资料,兴国县投入53万元实施了小春河口环境整治项目,2021年1月完成了普惠路与滨江大道入河口末端淤积污水体清淤疏浚、填埋硬化。投资376万元实施了小春河截污干管延伸工程,按截流式合流制设计,于2020年11月完工。投入771万元实施了普惠路排水管道建设工程,收集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接入至截污干管,沿小春河普惠路新建雨污水管网2.94km, 2021年4月完工。投入253万元在小春河口设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对小春河黑臭水体进行集中收集应急处理。投入约5000万元实施了小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城区段)工程,2021年12月完成了小春河汇水范围内雨污分流、水系暗涵段截污纳管、水系清淤及水质净化施工等涉及污水收集净化施工。

4.章贡区和赣县区形成了常态化河段巡查机制,定期开展了巡查检查和记录。

二、宁都县琴江内非法电鱼行为多发问题

反馈问题宁都县琴江内非法船网回收不到位,非法电鱼行为多发,明令禁止的地笼网捕鱼、下网捕鱼等现象十分普遍。在梅江国家湿地公园,长期有人电鱼;在琴江长胜镇段、黄石镇段,排筏电鱼、背包客电鱼行为猖獗;五台仙段附近有非法电捕鱼团伙。宁都县仍有多个市场、餐馆违法售卖野生鱼等问题。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禁捕工作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有效遏制宁都县境内琴江河、梅江河流域非法捕鱼行为。

整改措施:

1.2022年2月,宁都县组织开展打击“电、毒、炸”等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对宁都县境内琴江河、梅江河流域的电瓶、地笼网等非法捕捞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回收处置非法船网。

2.2022年3月底前,采取对重点水域周边乡镇相关市场、餐馆等排查检查,严厉查处销售、加工、食用禁捕水域野生鱼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3.2022年5月,对宁都县天然水域、重点区域、问题场所进行为期1个月的高密度巡河执法,对非法捕鱼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2022年7月底前,加强联合执法,成立专门护渔巡逻队伍,负责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理辖区内非法捕捞行为。

5.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和宁都梅江国家湿地公园日常巡护及宣传教育,完善监控设备和执法装备。

6.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和经济发达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赣府发﹝2021﹞23号)的规定,推动赋予乡镇(街道)相关渔政执法权限的工作落实落地。

7.加强巡护员队伍建设,明确网格管理负责人,建立考核机制。

完成情况:

1.由宁都县农业农村、公安及重点水域乡镇进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重点水域“电、毒、炸”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非法捕捞船、筏和网器具已回收处置到位。专项行动期间,印发宣传单2000余份、挂横幅35条、张贴通告800余份、出动宣传车50余辆次,出动执法人员754人次、查处非法电鱼案4件、刑拘6人(其中今年1件3人)。该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2.2022年1月以来,由宁都县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配合进行联合执法,对重点水域周边乡镇农贸市场、餐饮、渔具店等进行拉网式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24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02个次、餐饮店3200户次、渔具店75户次,查扣非法渔具82副,立案3件。该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3.从3月1日开始,对全县天然水域、重点区域、问题场所开展为期1个月的高密度巡河执法。期间,出动执法人员234人次、车辆66车次、冲锋舟1次进行日夜巡查,未发现非法捕鱼行为。该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4.目前,宁都县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正常开展渔政执法工作,并建立了县乡联动、基层派出所及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同时,重点水域乡镇已组建专门护渔巡护队伍,常态化开展渔业巡查巡护工作。该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5.宁都县已召开全县推进禁捕退捕工作暨提升渔业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培训会,并在琴江河宁都段安装视频监控23套,添置渔政执法车2辆、摩托车3辆、无人机1架、卫星电话1台、执法终端28台、执法记录仪3台等。2022年3月底,已完成梅江河宁都段主干流视频监控安装11套(其中2套高空瞭望)。同时,拨付乡镇57万元渔业执法工作经费,用于禁捕宣传和渔政执法装备建设。该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6.宁都县已按规定将县级渔政执法内容赋权全县24个乡镇,并签订赋权协议书。该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7.宁都县重点水域乡镇已组建专门护渔巡护队伍,宁都梅江国家湿地公园以及梅江河宁都段主干流水域涉及乡镇已组建巡护队伍,明确了网格管理负责人,已出台了禁捕巡护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建立考核机制,该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现将上述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整改办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4日至2022年11月17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省整改办

联系电话:0791-86866651

                        赣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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