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市生态环境局>服务>行政权力运行>环境应急

在线检阅: 搜索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0年赣州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访问量: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0年赣州市

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各分局:

为切实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根据《2020年江西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我局制定了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13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2020年赣州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江西省委、省政府和赣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通过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应急值守、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推进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等措施,扎实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一、加强环境风险防范

1.扎实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扎实开展辖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尾矿库、工业园区、直排企业、交叉地带、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部位的专项排查,清理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做好极端天气及敏感时段的环境安全保障工作,防范突发环境事件。

2.加强对风险源的日常管控。充分利用自动监控系统密切监控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时复核异常数据,保证在线数据的真实性,发挥自动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的功能,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情况。密切关注水源地、行政区域交界断面监测情况,认真排查水质变化原因,加强分析预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潜在环境风险。

3.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交通、卫健等部门及园区管委会的协作联运,主动配合做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等相关工作,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完善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的协同处置机制,主动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及时提出建议,避免因现场处置不当而引发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4.进一步加强流域联防联控。各县(市、区)上下游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作,加强信息通报、联合监测、协调处置等方面的工作机制,防控流域环境风险。

二、认真做好应急准备

5.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贯彻落实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要求,健全机制、优化流程、推动值守工作规范化。多渠道收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加强信息研判,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早发现、早调度、早报告。

6.严格信息报送。严格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20〕32号)信息报送时限要求,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快速及时。

7.完善应急预案。及时组织修订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应急预案,建立完善水源地专项应急响应方案,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配合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对市、县两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水源地应急预案进行抽查。

8.开展应急演练。组织开展2020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各地要开展一次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并督促企业加强环境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三、着力强化能力建设

9.充实应急物资。进一步完善现有环境应急物资库信息,组织好环境应急物资信息的规范填报并及时更新,统筹推进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健全应急物资保障机制。

10.加强应急培训。组织生态环境部门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的副局长、承担环境应急工作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应急一线人员参加业务培训。

11.推进手段现代化。各地要加快推进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探索无人机、无人船等技术装备的应用,提高环境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四、科学处置突发事件

12.严格落实“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生态环境部门领导要靠前指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初步情况;“第一时间”布置开展应急监测,尽快获取监测数据,为准确判断危害情况、采取有效应对处置提供决策依据;“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尽快查明和切断污染源;“第一时间”提出污染物拦截、消减等风险管控措施建议,避免因延误时间和处置不当酿成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13.严格落实“5·24”信息公开要求。积极配合政府24小时内在官方“两微一端”(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平台发布事件信息,并结合事件进展持续公开信息。发生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时,各地政府要严格落实“5·24”(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要求,保障群众知情权。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把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坚持预防为主,保持常备不懈,扎实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并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送市局。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印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