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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9年赣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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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赣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1月17日                                   

2019年赣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发展,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牢红线意识,狠抓制度建设,落实安全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深化专项整治,统筹推进改革发展,不断夯实基础、健全机制、提升能力,防范重特大事故,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以安全稳定的环境迎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工作目标

  努力实现“一控制、三确保”(即: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前五年平均数以内;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确保不发生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工作目标。

  三、主要工作

  (一)狠抓制度建设,完善机制体制

  1.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措施。按照《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赣市发〔2017〕37号)的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照改革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制定相关保障安全生产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各项改革发展举措和工作要求落地生根,共同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水平上台阶。

  2.充分发挥行业主抓作用。不断健全完善各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工作规则,确保专业委员会规范运行。发挥专业委员会行业主抓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发挥专业技术特长,开展专项调研、检查,进一步推动各行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

  3.健全安委会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安委会综合、协调、督查、指导作用,通过对事故查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安全生产工作约谈、情况通报、巡查督导等方式方法,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支持、协调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努力探索行业主抓、安委会统筹协调体制机制,着力构建安全生产工作大格局。

  4.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认真按照《地方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赣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赣市办字〔2018〕52号)要求,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政府常委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活动,下达指向明确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

  5.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江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建立健全企业履职报告、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

  6.健全功能区安全管理机构。推进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配足配强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监管人员,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开展工业园区安全风险评估。

  7.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推进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制建设,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时效。加强消防救援综合队伍和市矿山救护支队、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等专业队伍的能力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装备水平,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整合政府、企业及社会等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实现应急救援资源共享。

  8.健全基层安全生产网络。将安全生产管理纳入各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赋予网格管理员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重大安全隐患的发现、劝导、报告职责。

  (二)强化安全执法,高压打非治违

  9.强化安全生产执法。聚焦安全生产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加强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实施“双随机”和“四不两直”执法方式,开展事中事后监督检查,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切实改变“重检查、轻处罚”现象,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扩大执法效果。

  10.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实《赣州市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责任规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依规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打击违规违章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坚决取缔、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或场所。

  11.加大问责力度。依法依规加大对重大隐患治理不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不力、安全责任落实不力以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查处力度,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三)深化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

  12.开展矿山安全整治。着力推进构建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着力加强非煤矿山事故企业重点监管力度,坚决遏制事故频发势头。巩固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成效,完成“头顶库”和一批采空区隐患治理,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矿山建设。加大对煤矿去产能关闭退出矿井巡查力度,严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

  13.深化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推进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规划修编和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进一步推进化工生产企业安全设计符合性诊断,落实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安全稳定风险管控常态化措施,开展动火、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专项治理。加强“两重点一重大”和使用、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和经营安全管理,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规划布点和基本安全生产条件。

  14.深化油气输送管道安全整治。排查油气管道穿越城市人口密集区、地质灾害区等高后果区、各类敏感地区的监管,重点整治管道占压、安全距离不足、不满足安全要求交叉穿越等重大隐患,严厉打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各类违法行为。

  15.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加强公交司机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教育,完善应急处置规范。开展城市公交车改造安装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深化五类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突出客运、危货运输的安全监管,整治危险路段和公路通行秩序。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16.深化消防安全整治。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为抓手,全面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紧盯“高低大化”高危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城中村”、“三合一”等高风险场所,以及易燃可燃有毒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损坏等突出问题。根据季节和火灾形势,分行业、分区域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文物古建筑、商业综合体、电动车充电、高层建筑、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

  17.深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零散、临时、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基建施工的安全监管,消除监管盲区。以防坍塌、高处坠落为重点,开展高危大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深基坑、高陡边坡、升降设备等专项整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继续开展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整治。严查违规建设、违规施工、非法转包分包、随意压缩工期等行为。

  18.深化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19.深化工贸及其他领域安全整治。深化涉氨制冷、粉尘防爆、受限空间、金属冶炼、水利、旅游、供水、供电、供气等安全专项整治。

  (四)构建防控体系,遏制重特大事故

  20.严格项目安全准入。完善招商引资项目会审制度、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推动企业入园升规、产业转型升级和整顿关闭。

  21.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2.强化城市运行安全。完善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城市运行安全体制,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的排查,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创新城市安全风险防控手段,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提升风险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3.推进生命保护工程建设。推进矿山采空区、尾矿库工程治理,加快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场所搬迁入园工程,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完成危桥以及危旧校舍、养老院、医院病房改建改造,强化公众聚集场所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治理。

  (五)加强宣传教育,夯实基层基础

  24.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干部培训内容,教育部门要把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劳动就业部门要把安全防护技能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支持、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严把考试考核关。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文明家庭”、“平安校园”、“交通安全日”、“119消防宣传日”等传统安全文化品牌,强化社会安全宣传。结合文明志愿者服务活动,大力推进安全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努力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氛围。

  25.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推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建设。把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评价的主要依据,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推动企业提标升级上台阶。

  (六)严明工作纪律,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

  26.严明工作纪律。坚决落实机构改革期间的安全生产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严明工作纪律,狠抓责任落实,落实防范措施,坚持安全生产工作和机构改革“两手抓、两不误”,严防出现思想松懈、人心不稳,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确保各项工作不空档、不松劲、不出事,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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