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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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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赣州市安监局严格按照赣府厅字〔201463号文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463号)要求,加强了安全生产信息发布,截至今年11月,累计主动公开信息521条。现将我局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我局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认真组织市局各相关科室、事业单位认真学习领会《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有领导分管、有机制主抓、有专人办理的工作格局。采取由分管领导审批需公开信息,各科室负责公开各自分管业务领域公开信息,做到合法、准确,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文件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2014年赣州市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明确了我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机构、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人员,对赣州市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公开明确了各科室职责和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对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把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对各科室及本单位职工年度评先评优的考核指标之一,对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没有完成信息公开任务的不能进行评先评优,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及时、准确公开安全生产信息

我局对要公开的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整理汇编,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安全生产信息。一是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要求相关业务科室整理各自办理的行政许可项目,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以及注意事项在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了取消、下放、转移的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上级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二是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市财政的要求,我局已在赣州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2014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201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部门2013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通过“赣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面向民众和企业采用了网上查询、危险源监控、投诉举报、办事指南、在线申报等服务项目。进一步加强了12350隐患举报电话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加强了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处置、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公开了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报表,逐步提高了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比例。加强了关键时期和极端天气的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高效快捷的发布了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信息。加大了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力度,负责组织事故处置、救援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准确发布本级政府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加强了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事故挂牌督办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督办单位及整改落实等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是群众了解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渠道,必须长期坚持,完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工作。2015年,我们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依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强体制、机制建设,重点公开公共服务和监管信息、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安全生产信息,接受公众的监督,使政府权力在阳光下公开公正健康运行。

2、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信息公开是全局性的重要工作,要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全局各科室和各事业单位都要参与其中,明确工作职责,各单位都要明确1名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搜集整理每月需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依法公开、及时更新安全生产信息。

3、进一步增加信息公开的渠道。在市政府信息平台和本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同时,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的的渠道,加强信息公开的基础建设,可以通过网站、电视、广播、公示栏等形式多样的宣传形式进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让公众多渠道、多方式对安全生产信息进行了解,更好地接受群众的监督,为赣州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

 

 

                                                       201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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