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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013年赣州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及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和职业卫生监管重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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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安监[2013]18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赣州开发区安监局:
     现将《2013年赣州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及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和《2013年赣州市职业卫生监管重点工作》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并认真抓好落实。

 

赣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3月18日        


2013年赣州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及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一、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提高综合监管工作实效
     1、指导协调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适应新要求,研究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2、全力推动道路交通动态监控系统和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应用。
     3、继续深入开展道路客运、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及渡口渡船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治理一批重大隐患。
     4、继续大力推进“平安畅通县市”、“平安农机”、“平安渔业”等创建工作。

     二、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5、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40号和《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3〕8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服务和指导,充分利用激励约束政策,调动企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使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达标。章贡区、开发区、赣县、龙南、于都、兴国、南康等县(市、区)必须完成5家以上企业达标,其余县(市、区)必须完成2家以上企业达标。
     6、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力求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7、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考核机制,努力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列入考核内容。同时,将企业执行安全标准情况落实到监督检查工作中,纳入到日常安全监管之中。
     8、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所属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任务。

     三、强化建设项目 “三同时”监督,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9、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对不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新建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10、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本行业领域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未办理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的应不予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1、进一步健全冶金机械等企业安全监督制度。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以及“三违”、“三超”现象等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责令企业停止作业或生产,并挂牌督办。
     12、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继续开展冶金煤气安全管理、交叉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液氨制冷设备等关键部位的安全专项治理。

     五、强化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推进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落实
     13、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上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以及事故后逃逸等行为,对事故责任单位按照最高限额予以处罚,并依法严惩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
     14、依法履行对相关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组织调查处理职责,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确保事故调查科学严谨、公正公平和按期结案,进一步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的时效性和严肃性;督促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落实,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2013年赣州市职业卫生监管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推动县级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
     1、推动职能划转,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尚未划转职业卫生监管职能的尽快划转职能,促进市、县两级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队伍和装备建设,强化技术支撑。将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职业卫生监管机构设置独立列入对县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2、逐步理顺职业卫生监管与安全监管关系。树立“大安全”理念,将职业卫生纳入安全生产范畴,将职业卫生监管与安全监管工作同时部署、同步推进、统筹考核;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在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探索试行职业卫生许可与安全生产许可并联审批机制。

     二、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落实企业防治主体责任
     3、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围绕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目标任务,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从职业卫生管理、工程防护、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方面督促相关企业进行整治,确保《规划》的各项指标落实到位。
     4、抓好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在继续开展职业卫生先进企业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抓好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督促企业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管理档案、完善操作规程、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完善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提升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5、加大日常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制定并落实年度职业卫生执法检查计划,不定期开展以“六查”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卫生专项执法检查,督促指导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认真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隐患,将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之中,做到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治理。通过交叉检查、分片督查、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切实加大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促进企业履行职业病危害防治义务。

     三、切实加强源头监管,认真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制度
     6、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了解和掌握年度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情况,督促相关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大力推进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加强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以“三大高危行业”为突破口,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函告相关单位,督促其落实整改;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严格把好职业病危害源头预防和控制关。
     7、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试点工作。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工作部署,计划在木质家具制造、箱包加工、制鞋和铅酸蓄电池生产等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发放试点工作。

     四、扎实做好基础工作,着力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职业卫生宣教培训工作
     8、加大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力度。通过加强与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沟通联动等措施,掌握用人单位数量和基本情况,摸清应申报企业数,制定年度申报工作计划;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申报工作,选择水泥生产、石材加工、木质家具制造、铅酸蓄电池生产、制鞋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突破口,实现重点行业领域申报工作的率先达标;积极建立申报工作通报与考核制度,定期向政府通报辖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进展情况,要将申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下达年度考核指标。 今年各地必须完成申报工作。
     9、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以“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防治职业病危害”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监总局“一规定、四办法”的宣贯力度,促使用人单位各级管理人员了解和掌握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地按照规定要求,建立机构,完善制度,落实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
     10、抓好相关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把职业卫生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培训范畴,举办县级安监人员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业务培训班,提升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抓好用人单位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强化用人单位管理层的守法观念和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意识,提高其职业卫生管理水平;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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