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项目收费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二)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三)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四)乱查封问题。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涉案财产等情形。
(五)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六)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七)其他问题。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问题等情形。
二、线索反映渠道
1.电话投诉举报:0797-8169023
2.邮件投诉举报:gzswjwfjk@126.com
3.信函投诉举报:赣州市兴国路49号赣州市卫生健康委法监科(信封请注明“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线索”字样)
三、注意事项
(一)为便于核实查办,请按照附件《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表》格式提供线索,确保内容详实、准确。
(二)提倡实名反映问题,受理部门将严格保密反映人信息。反映人须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诬告,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已由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进入行政复议、司法程序的问题线索,不在本次征集范围内。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感谢您对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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