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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赣州市医学订单定向专科生录取安置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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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编办、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赣州市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工作的通知》,委托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培养的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专业专科医学定向生预录取工作已完成。为做好医学专科定向生录取、安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格审查及选择安置有关事项

(一)审查时间:2023811日上午9:00-12:00

(二)审查地点: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思政教室(教学楼A217)。

(三)携带资料:预录取考生(含文史、理工类,下同)及家长(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法定监护人不能到场的,须出具书面委托书并委托1名近亲属陪同考生前来资格审查。

赣州市卫健委将于2023811日前电话通知各预录取考生及家长(法定监护人)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或选择安置。请各位考生及家长(法定监护人)保持电话通畅,如未按时前往我处进行资格审查或选择安置的,视为放弃安置资格

二、定向安置流程

(一)赣州市内无定向生计划县(市、区)的考生及赣州市外的考生资格审查后,预先选择一个有计划的(县、区)作为意向定向地(须对应专业)。

(二)同一个县(市、区)的户籍考生与选择该地的考生按高考“语文+英语+信息技术”三门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安置。总成绩相同的,再按数学成绩高低进行比较。

(三)对因待安置考生超过志愿安置定向地需求计划而未安置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在剩余的定向生计划县(市、区)里依次选择安置定向地。

三、其他事项

(一)预录取安置完成后,赣州市卫健委将录取名单发各地卫健行政部门并在赣州市卫健委官网上发布。请各位考生及家长(法定监护人)于818日前,到安置所在的县级卫健行政部门签订《赣州市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协议书》,并通过EMS寄送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地址: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培训楼105,联系电话:0797-8361928)。请各地卫健行政部门、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积极配合定向生签订《协议书》。

(二)请录取的各位考生自行打印《赣州市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协议书》(见附件),一式三份。

联系电话:0797-8169012

附件:赣州市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协议书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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